【大紀元2017年04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海英多倫多編譯報道)去年12月萬錦市吳姓婦女砍掉自家院裡的3棵大樹,違反了多項市府法規,必須在5月31日前交10,800元罰款,或者再種18棵樹。
吳嘉玲(音譯Jailing Wu)是Unionville 47/51 Gainsville Ave.的業主。樹木師David Hunt、樹木展示技師和一位執法官員,已經要求吳女士在她的物業上種18棵樹,並給了她22個可選擇的樹種。
市府可以接受的樹種包括糖楓、白橡木、櫟樹、紅橡木、黑橡木、黑胡桃木、椴木、肯塔基咖啡樹、歐洲山毛櫸、山胡桃木和英桐。
每顆樹價值600元的樹木,如果吳女士拒絕種樹,可以選擇支付10,800元的罰款(18棵樹的總價值)。
與此同時,5月18日(星期四)吳女士將在萬錦市的省級法院出庭,面對和砍伐樹木相關的指控。
去年底,三棵成熟的樹木被吳女士砍掉後,引起了鄰居的強烈抗議,一些鄰居還去法庭旁聽。
這個社區的居民呼籲,加快對2008年的樹木保護條例的審查,希望能夠加強立法,防止業主把樹木砍掉後只支付小額罰款,然後重新開發物業,轉手賣出獲得更高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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