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4月11日訊】每年4月為狂犬病注射月,還沒幫自家毛寶貝補強注射的飼主,可趕快到動物醫院或動物之家施打狂犬病疫苗。新北市府動保處今天表示,狂犬病發作時,有可能危及飼主安全。
新北市府動保處提醒民眾,每年都要為3月齡以上犬貓,注射狂犬病疫苗,動保處並加強在公園稽查,追蹤查核晶片紀錄,確認飼主完成當年度的狂犬病疫苗補強注射。
新北市府動物保護防疫處處長陳淵泉今天表示,狂犬病是人畜共通傳染病,所有的哺乳類都可感染。狂犬病通常由其他動物傳染給人類,被染病動物或患病者抓傷或咬傷都可能感染。染病動物的唾液在與其他動物或人類的黏膜,接觸時也具有傳染力。
一旦感染狂犬病,死亡率接近100%,請民眾勿輕忽。新北市去年的狂犬病預防注射率達70%,能有效阻止狂犬病在族群中傳播。
陳淵泉請家中有毛寶貝的飼主,一同落實狂犬病防疫,每年完成狂犬病疫苗補強。未定期施打疫苗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處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罰鍰。
新北市政府動保處動保稽查小組,將不定期不定點稽查,加強追蹤查核,確認飼主有完成當年度的狂犬病疫苗補強注射。請飼主為自家的毛寶貝完成狂犬病疫苗、寵物登記並絕育,以維護動物福利也避免受罰。1(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