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4月10日訊】時代力量籍立法委員徐永明表示,業者免費提供1至2台有線電視數位機上盒,增至第3台時則有不同收費標準,沒有統一規範。NCC表示,此因機上盒功能種類不同,若權益受損可申訴。
徐永明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時表示,政府推行有線電視數位化政策,依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布「有線廣播電視數位轉換實驗區計畫實施辦法」規定,系統經營者應依訂戶實際需要,無償借用訂戶1至2台數位機上盒;第3台機上盒的收費方式,應依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
徐永明說,第3台以上數位機上盒的收費標準,沒有統一規範,引發民怨,究竟是押金還是租金,業者也說不清楚,他質疑是不是要規避基本頻道收費上限?要求NCC檢視數位化後相關規費,包括裝機費、拆機費等費用的合理性。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所副教授江雅綺表示,有線電視數位化其實是台灣電視數位化的關鍵,而產業與政府應該把機上盒視為基礎建設投資,不該讓消費者負擔成本。
NCC平台事業管理處簡任技正牛信仁說,有線電視機上盒數位化到105年底達95.84%,全國將近500萬戶電視已完成數位化;根據有線電視定型化契約規定,第3台以上機上盒,契約期滿只要無損壞,就能領回押金。
牛信仁說,至於不同業者間押金會有差異,是因數位機上盒有不同功能、軟硬體,有的還有電動玩具、預錄、上網服務等功能,若NCC制定固定金額,所有業者就會用最低金額提供數位機上盒,且NCC會根據機上盒的軟硬體、功能,與地方政府一起審查機上盒費用。
他說,預期有線電視數位化今年底前會到達100%,若消費者受到不平等待遇,可撥打免費電話0800-201207申訴,NCC會跟地方政府合作,盡力協助消費者。(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