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3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海英多倫多編譯報道)我們經常見到公車上、路邊廣告牌上有很多個人傷害索賠律師的廣告,承諾「不成功不收費」,現在安省上訴法庭將裁決,一樁起訴律師亂收費的集體訴訟案能否獲得「集體訴訟證書」,一旦批准,將有4~6千名前客戶可能加入。
據《星報》報道,這樁案子的主要起訴人是兩個孩子的媽媽豪茲(Cassie Hodge),車禍後導致慢性疼痛,賠償金是15萬元,但她只拿到了1萬元,絕大部分都被律師拿走了。
她起訴代理她案子的律師行Neinstein firm雙重收費。安省上訴法庭星期三開始受理,一旦有決定,按照加拿大實行的案例法,將對類似案例有先例作用。
「不成功不收費」類型的案子
「不成功不收費」類型的案子,律師 一般是從獲得的賠償金中扣留一定比例(常見的是30%)作為一次性收費,按照安省法律規定,律師不能再另外收「成本費」,因為費用已經包括在扣留的賠償金中了。
據《星報》的報道,很多律師行都再加收這筆費用,被批評人士成為「雙重收費」。
《星報》發表了一系列調查文章,很多人講了自己車禍後打官司律師的收費問題。
收費協議費解 客戶驚訝 律師說是「可變的百分比」
密西沙加男子特戴爾(Phil Trudel)車禍在醫院治療了一個月後,看到了電視上Preszler Law Firm的廣告,一位帶領帶的紳士模樣的人,令人信任(調查發現廣告裡的人不是律師,而是個演員),打了個電話,立即,律師行主人的兒子登門造訪。
特戴爾雖然覺得收費合同相當令人費解,但還是簽了字。
合同中有「收取所有賠償和賠償利息的20%作為費用,加上一定比例的相當於部分法律成本費的賠償金,再加上HST;在另一頁,又有計算費用時,不包括任何法律成本的話。
根據和解協議特戴爾能拿到9萬元賠償,Preszler律師行發來的帳單上寫著律師行扣留了14,546.62(20%的賠償金)以及扣下1萬1千元作為成本。
詢問之下,這家律師行說,他們的收費是一個「可變的百分比,一部分和部分成本費有關,加上HST」,並稱他們的收費合理,符合法律。
高調廣告 昂貴收費 賠償金被拿走一半
另一位居民沙哈(Amita Shah)和丈夫車禍後也是看廣告後雇了律師康特(Jane Conte),她在律師行的廣告中,從白色的寶馬敞篷車中出來,車牌號是「法庭上見」(SEEUNCRT)。
根據和解協議,沙哈能拿到29萬5千元賠償金,但律師康特扣留了9萬5千多元(95,346),其中除了70,346的費用外,還包括2萬5千元成本。此外還收取了1,250 元的複印費,1,091.30元付給另外一個名為 「Legal Link」公司的費用。最後沙哈到手的金額是154,496.27元,只是賠償金的一半。
當時沙哈不知道安省法律禁止律師在一次性收費外再加收「成本費」,在沙哈和這位律師爭取後,拿回了2萬5千元成本費的一半。
經由《星報》詢問,這位律師說帳單是自己不在時被發出的,而且當時用的收費協議是老的,現在的是新版本,但《星報》5次詢問後,也沒有收到這位律師稱的新版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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