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3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曾漢東台灣宜蘭報導)有關睡蓮產品涉及易造成誤解、廣告不實及醫療效能詞句,造成民眾誤信、延誤治療一案,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立即啟動宜蘭縣檢警食聯合查緝平台,會同縣內刑警大隊至業者供應場所現場查核,並抽驗9件產品。經查證違規屬實,從重裁處經銷商「李O仕」266萬元罰鍰與「淨○○○睡蓮主題館」20萬元罰鍰,共計罰鍰286萬元,以保障民眾食品安全。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指出,該批睡蓮商品沒成分標示與任何認證,目前已將商品送化驗,最快本週結果就會出爐;另外,業者因廣告誇大不實及宣稱療效,使得檢舉人罹患乳癌之親屬,花了近百萬元購買,甚至放棄正規治療,核屬情節重大,爰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28條及《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45條及《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30條規定,除要求立即撤除違規廣告,將按次處罰至其停止刊播為止,並命其不得販賣、供應或陳列違規產品。
衛生局局長劉建廷提醒民眾,食品非藥品,不具有療效及改變身體外觀等功能,有病應及時就醫,勿輕信廣告內容,避免延誤治療時機危害健康。劉建廷局長呼籲,作個聰明消費者,堅守「五不」保平安原則:「不聽別人推薦」、「不看不實廣告」、「不信食品療效」、「不買誇大產品」、「不吃來源不明產品」,讓荷包不失血,為自己健康把關!
民眾如有購買本案相關產品,請立即停止使用並連繫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專線電話:03-9332779;若發現食品相關的謠言或誇張不實的宣傳廣告,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www.fda.gov.tw)/首頁/廣告資訊及不法藥物專區查證,有任何食品衛生安全問題,亦可連結食安資訊百貨專櫃(網址//fadobook.fda.gov.tw/foodsafetystore/)查詢。
責任編輯:鄭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