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3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編譯報導)近年多倫多中高層住宅電梯逐年老化,事故日益頻繁,住戶投訴日益增多。加通社去年夏季曾報導,多倫多電梯事故頻發,居民怨聲載道,其中一次事故中,一幢大樓因僅有的大電梯發生故障,市急救人員花了1個多小時才將住在11樓的的一位病重老人抬下樓送上救護車。
填補立法空白
這一切,促使省自由黨華裔議員董晗鵬(Han Dong)提出《可靠電梯法案》(Reliable Elevators Act)新議案,要求電梯維修承包商在短時間內修好,普通大樓電梯壞了必須在14天內修好,長期護理院和養老院電梯7天內修好。
議案還呼籲,為此有必要修訂《消費者保護法》(Consumer Protection Act)中的消費者定義,將僱傭電梯維修承包商的業主或公司也納入消費者定義中。如此一來,承包商如未能遵守規定,就必須得根據《消費者保護法》接受消費者服務廳(CSM)懲罰措施,或上黑名單、被通報或被檢控等。
目前電梯維修立法方面,尚存空白。大樓電梯壞了,物業經理只能是等電梯承包商慢慢修,住戶除了向物業經理吼兩句發發牢騷外,也無計可施。
電梯事故層出不窮
加通社去年報導,曝光全國各種電梯事故層出不窮,如有人長時間被困電梯,老人因電梯故障被困在公寓內無法出門長達幾週。數據顯示,去年1年僅多倫多一地,消防員撬開電梯門解救人數就高達3,647名,今年多倫多消防員因電梯事故已出動400多次。
電梯故障,多半是因電梯老化。但也有些新建豪華公寓電梯,因零部件需從海外進口,一旦發生故障時,導致電梯長時間停運。為確保新建大樓電梯服務充分,《可靠電梯法案》第2部分內容要求建築法新增強制性電梯使用人次研究。現有建築法只要求7層以上大樓必須至少安裝一部電梯。
資深電梯工程師顧問伊莎貝(Rob Isabelle)說,董晗鵬提出議案理論上可行,具體操作有較大挑戰。目前國內電梯業這一亂象,主要是因電梯業只被幾個跨國公司壟斷,缺乏競爭,不主動解決零部件供應問題。
今年1月,ThyssenKrupp電梯公司因維護失職,使1名老人被困電梯,導致腿部受傷而被罰37.5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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