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3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海英多倫多編譯報道)每年都有司機把車開進有軌電車的地下通道,被卡在路軌中無法動彈,不得不藉助吊車脫身。現在安省高院要重申一位司機被訴酒後駕駛誤入電車通道的案子。
據《多倫多星報》報道,事情發生在2015年2月19日晚上,笛格汗(Andrew Deighan)把車開進了Queens Quay有軌電車的地下通道,又繼續開了300米,直到他嚴重受損的車卡在路軌中再也開不動了。
自從沿湖濱的電車線2014年重新開放後,每年都有一部分司機誤入地下通道卡。2015年7月TTC增加了標誌,有閃燈提醒和「不要進入」的牌子。TTC目前還在開發更多的標誌。
笛格汗被指控酒後駕駛,但初審時,他的呼吸樣本被排除在證據之外,因為警察向他宣讀了錯誤的呼吸樣本要求。
初審時,笛格汗承認駕駛前喝酒,但否認造成危險駕駛。他說他只是犯了一個可理解的錯誤,因為地下通道入口和標誌非常令人困惑。
初審法官宣布他無罪,理由是當時他服用了抑制焦慮的藥物,所以是一個可以解釋的事故。
公訴人上訴到安省高等法院,高院推翻了初審決定,理由是初審法官錯誤依賴笛格汗服用抑制焦慮藥物作為證據,而這項證據是不能被接受的,因為公訴人和笛格汗都沒有就此辨論,笛格汗的證詞中也沒有提到。
高院認為,也沒有證據顯示這種藥物有導致危險駕駛的症狀。
高院還認為初審法官錯誤理解了對危險駕駛的法律測試。
高院已經下令重新安排此案的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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