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威尼斯人赌场官网

台灣生活

台出入境攜逾十萬台幣 6/28起要申報

【大紀元2017年03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郭曜榮台灣台北報導)財政部關務署14日宣布,依據去(2016)年12月28日修正《洗錢防制法》第12條規定,出入境要向海關申報的物品,除了現行的外幣現鈔及有價證券外,增訂香港或澳門發行的貨幣、新台幣現鈔、黃金,以及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虞的物品。今年6月28日起,凡出入境攜帶新台幣10萬元之現鈔,或總價值達1萬美元以上之黃金等物品,皆應向海關申報,若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者,將科處沒收或罰鍰。◇

責任編輯:尚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