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3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鄧玫玲台灣台中報導)台中市長春自辦重劃區,上百名地主不滿配地結果,和重劃會訴訟中,但重劃會日前發函地主換領權狀,引發爭議。長春自辦重劃自救會14日召開記者會,質疑地政局放任重劃會闖關,處理抵費地。地政局則表示,有異議的土地及重劃區抵費地,市府並未同意辦理登記,至於重劃會合法性,則尊重司法判決。
律師柯邵臻表示,104年12月,台中地院已經宣判長春自辦重劃會不成立,地政局卻在105年1月讓重劃會辦理配地公告,台中高等法院民事庭認定第三次會員大會違法召集,更經台灣高等行政法院認定變更追加3.7億元未實質審查,全案將在3月30號宣判。市府地政局卻放任違法的重劃會,通知地主,辦理變更登記及換領權狀,造成有異議地主們難於回復的損害。
柯邵臻指出,台中市北屯長春自辦重劃區(單元12)已辦理10年,重劃區有76公頃,地主人數約940人,還有逾百名地主對配地有異議和重劃會還在訴訟中,怎能讓重劃會辦理權利變換,因此,自救會及公民團體向議會提出人民請願陳情案,呼籲地政局立即停止執行配地登記事宜。
長春自辦市地重劃自救會批林佳龍市府包庇財團,竟准換發權狀,又批議員硬不起來,沒強力監督此案。另有民眾指出,人頭地主的情況嚴重,重劃會嚴重危法。台中市政府地政局表示,公告期間地主提出異議的土地及重劃區抵費地,市府均未同意辦理登記,將要求重劃會更積極處理異議案件,至於重劃會合法性,由於已進入訴訟,市府強調應尊重司法判決。
地政局指出,長春自辦市地重劃區屬民間自辦市地重劃開發案,民國96年開始辦理,第一批同意辦理登記之土地共計230筆,主要為「公共設施用地」約101筆、「土地分配公告期間無異議之私人土地」及「提出異議經重劃會理事會協調達成協議,且無涉其他異議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之私人土地」約129筆。而市府除驗收接管公共設施工程外,也要求重劃會積極處理異議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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