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3月14日訊】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案,認為馬英九涉犯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罪,也逾越司法與政治應有分際,3月14日依法起訴,最重可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
台灣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向北院提起自訴,指控馬英九在特偵組偵辦司法關說案時,將時任最高檢檢察總長黃世銘陳報的偵查機密洩露他人,已違反中華民國刑法洩密罪嫌。
這起教唆洩密案,源於引爆2013年馬英九、立法院長王金平「九月政爭」的黃世銘洩密案,高等法院認定黃世銘先後向馬英九及前閣揆江宜樺,違法洩露特偵組尚未偵結的辦案內容及監聽譯文,2015年2月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及洩密罪判黃世銘1年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新台幣45萬元定讞。
據中央社報導,北檢調查相關事證,認為馬英九違反通保法、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機密等罪嫌,依法起訴。北檢說,馬英九長期從事司法實務與法律教學,深諳法律專業與行政程序,明知人民對隱私權、通訊祕密自由及資訊自主權的期待,為普世共維基本價值;縱為處理內閣閣員政治責任,亦非不知得選擇以合法適當方式為之。
北檢認為馬英九逾越司法與政治應有分際,無故洩漏及教唆洩漏偵查中祕密、監察通訊所得應祕密資料及將柯建銘個人資料為蒐集的特定目的外利用,侵犯人民基本權利,涉犯罪事實已臻明確,犯嫌足堪認定。
柯建銘今天(14日)談及馬英九遭起訴表示,這是憲政重生時刻,代表馬英九有罪難逃。王金平則表示,尊重司法處理。他沒關說、沒任何違法;一直都是心中坦然,處之泰然。馬英九表示,他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一定會到法院為堅持力爭大是大非,也期待法院最後會做出公平正義的判決。
馬英九涉洩密遭北檢起訴,他也成為中華民國第3位被起訴的卸任元首。2008年前總統陳水扁涉國務機要費等案被特偵組起訴,是中華民國史上第一位被起訴的卸任元首。他因龍潭購地案等弊案被判刑20年定讞服刑,目前因病保外就醫中。2011年前總統李登輝曾因涉國安密帳案,遭北檢起訴,最後獲判無罪定讞。
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案大事紀
台北地檢署偵辦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教唆洩密案,今天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起訴馬英九。
-民國102(2013)年8月31日,黃世銘晚間赴總統馬英九官邸,主動向總統報告「司法史上最大關說醜聞」。
-9月1日,馬總統就黃世銘所報告其中不了解的細節部分,進一步請黃世銘到寓所說明。
-9月4日,黃世銘向前行政院長江宜樺報告關說案。
-9月5日,特偵組將關說案簽結。
-9月6日,特偵組召開記者會,指控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涉接受立法院長王金平、立法委員柯建銘關說。
-9月9日,前法務部次長李進勇到特偵組,控告馬總統、黃世銘、特偵組代理發言人楊榮宗涉嫌洩密。
-10月3日,北檢以被告身分傳喚黃世銘到案說明;以證人身分傳喚馬總統、江宜樺、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
-11月1日,全案偵結,北檢依洩密及通保法起訴黃世銘。
-12月14日,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決議將黃世銘報由法務部移送監察院,建議撤職。
-103(2014)年1月7日,黃世銘彈劾案,監察院未通過。
-3月21日,台北地方法院依違反通保法等罪,判決黃世銘應執行1年2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104(2015)年1月6日,黃世銘退休。
-2月12日,台灣高等法院判決黃世銘1年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105(2016)年12月1日,台北地檢署以被告身分傳喚馬英九、黃世銘、江宜樺到案說明。
-106(2017)年3月14日,台北地檢署偵結,依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等起訴馬英九。#
責任編輯: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