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2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原彰台灣台北報導)蝶戀花旅行社武陵農場賞櫻團遊覽車翻覆事件後,交通部觀光局分梯稽查國旅產品,首波約有百條待檢。觀光局副局長張錫聰表22日表示,台北出發至阿里山、武陵農場、清境農場、司馬庫斯、觀霧、墾丁、花蓮等一日遊行程,車輛行駛時間長,風險較高,擬要求下架,會列管追蹤。此外,檢查早出晚歸等長途行程,若無替代駕駛與替代運具,且限期改善不合格,會在週五(24日)前向大眾公布資訊。
張錫聰說,除予以下架的長途旅遊產品外,針對早出晚歸,以遊覽車作為載具,且每日行駛平面道路超過300公里,含山區道路超過200公里等行程,他們將優先檢查業者是否有替代駕駛,或是有高鐵、台鐵等替代運具等機制,包括部分台灣觀巴行程都列為檢視對象。
他補充,若無上述機制,將要求業者自主調整,若未能調整,則會要求該產品下架,若持續販售,則會依照《觀光發展處罰條例》,處以1萬~5萬元罰鍰,並於觀光局網站的消費專區上公布。因適逢228連假,他們一旦發現產品不合格,會立即通知業者於一日內調整,若未能調整,會趕在週五前公布。
張錫聰表示,盼業者能自主管理,自行調整旅遊產品。原則上,觀光局不過度干涉市場機制,但若產品風險較高,還是會要求下架,並對外公布資訊。
他強調,目前已禁止旅行社以低價團方式操作,觀光局依法持續嚴格取締,另請品保協會盡速研提國內旅遊一日遊參考標準及價格。此外,針對部分一日遊產品因採雙駕駛或替代運具等機制,而產生成本增高等情形,會持續向消費者宣導安全意識,調整供需。
中華民國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祕書長陳日中表示,反對以平面路段300公里、山區路線為200公里為原則為規範一日遊安排規劃的共識。他們認為,應回歸《勞基法》基本精神來照顧勞工(駕駛員),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內,也要教育告知租車人,駕駛勞工有在《勞基法》規定受到一定的保障限制,才沒有想像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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