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2月21日訊】兩名女大生去年透過校方安排到台中一家烘焙坊實習,女大生控訴每天超時工作,體力不堪負荷請辭,但業者卻向兩人求償新台幣59萬元,台中市議員張耀中要求市府勞工局嚴懲業者。
張耀中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兩名女大生現就讀國立高雄餐旅大學三年級,去年經校方安排到台中一家烘焙坊實習,每天都超時工作10多小時,月薪僅2萬8元,有時還因其他名目遭苛扣薪資。
受害學生指出,上月先後透過口頭告知、簡訊請辭,但雇主卻以「根據雙方契約,應在3週前告知」為由,委託律師向實習學生提告,求償包括一月31天、每日1萬元業務損失,以及28天、每天1萬的精神賠償,求償總金額高達59萬元。
業者表示,全案已經委託律師針對離職員工與實習生提告並處理,將由律師統一對外說明。
台中市勞工局府局長林敬璋表示,接獲1件檢舉,目前已介入處理,協調會將在明天舉行,將會先聽取雙方意見後再作決定。
林敬璋指出,目前調查發現,業者違反勞基法,員工一個月延長工作時間超過46小時以及違反7天內要休1天,依法每條可開罰2萬至100萬元不等罰鍰,聽取業者說明後,確定無誤將開罰。
勞工局指出,該烘焙坊與學生簽訂離職3週前告知的合約,但勞基法規定勞工與雇主的勞動關係,3個月至1年內,勞工須在離職前10天告知雇主,兩者衝突,將在明天協調會內進一步了解確認。
律師邱靖凱指出,烘焙坊要求實習生超時工作又有言語暴力,已經對學生造成強暴脅迫行為,學生可不經預告離職中止勞務契約。(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