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吳美蓮台灣台北報導)Uber司機16日與交通部展開多方會談,提出有較現行更低門檻、更高彈性的管理規範,但未獲交通部具體回應,Uber司機26日再度發動抗爭、包圍交通部,Uber司機聯盟表示,「不讓交通部用一場毫無進展的會議敷衍大眾!」交通部回應,Uber只要納管、納稅、納保,不管與計程車或是租賃車皆樂觀其成,而Uber只要符合3納的原則,符合法令,問題應在Uber身上。
Uber發出聲明,「近期Uber與交通部進行了對談,達成初步的共識;雙方以駕駛權益和乘客選擇權為核心考量,Uber可與租賃車公司合作,在合規合法下,讓台灣民眾能繼續享有安全、可靠和實惠的交通選擇。我們後續將積極與政府單位商榷,Uber與租賃車公司合作的執行細節。」
Uber表示,他們也將持續努力並積極推動車輛分享的法規環境,期待車輛分享經濟帶給推動台灣科技創新與經濟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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