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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防止過勞駕駛 李鴻鈞提案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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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2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江禹嬋台灣台北報導)日前發生遊覽車在國道翻覆的重大死亡車禍,各界推測「駕駛過勞」恐是原因之一。親民黨立委李鴻鈞15日發新聞稿提出,將提案修《公路法》,若汽車運輸業者未依《勞動基準法》,讓駕駛人過勞駕駛,主管機關得視情節輕重,不經限期改善,直接停止汽車運輸業者的營業執照。

國道五號遊覽車翻覆意外導致33死,遊覽車司機過勞問題再度引發討論,根據相關研究,過勞駕駛風險性不遜於酒駕。李鴻鈞認為,台灣旅遊業者讓遊覽車駕駛過勞成常態,他提出《公路法》第47條修正草案,盼業者須依法進行駕駛人合理工時調度或駕駛行程規劃,減少因過勞導致的憾事。

另外,「遊覽車行車安全與服務品質評鑑」制度執行多年,但無明確獎懲機制,就算評鑑不佳,仍可營業。因此,草案也增列,當遊覽車行車安全與服務品質評鑑計畫名列丙、丁時,公路主管機關得要求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或無成效者,得停止營業,甚至廢止執照。

這次意外跟乘客未繫安全帶也有關係,李鴻鈞也為此提案修《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者,其駕駛及所有乘客應繫安全帶,違反規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但營業大客車、計程車或租賃車輛代僱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未繫安全帶時,處罰該乘客。◇

責任編輯: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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