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高公司在中國贏得侵權案
【大紀元2017年12月10日訊】(大紀元 記者李新丹麥報導)總部位於丹麥的兒童玩具集團樂高公司最近公布,中國的一家法院裁定,兩家中國公司應立即停止複製樂高產品。這兩家公司生產並出售博樂積木,非常接近樂高的好朋友系列產品。
汕頭中級人民法院於今年9月裁定,複製行為必須停止,裁決11月開始生效。該裁決非常具體明確:兩家中國公司必須停止複製樂高產品的包裝和標致,因為這侵犯了樂高公司的權利。裁決同時確認,樂高公司受到《中國競爭法》中有關抵制不正當競爭條文的保護。
該保護條款涉及特殊而與眾不同的外觀,正如樂高產品系列的特殊標誌,確保消費者能立即認出。
樂高公司法律部副總裁凱爾(Peter Thorslund Kjær)在公告中表示:「我們將繼續採取必要的措施,以便讓家長和孩子們能夠在完全掌握信息的情況下購買玩具,同時確保他們不被假冒他人的企業誤導。」
樂高公司是世界最大的玩具製造公司,年營業額超過350億丹麥克朗(約47億歐元)。
責任編輯: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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