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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長文不實評述 台北檢:干擾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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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2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針對律師陳長文律師連續投書媒體,批評台北地檢署起訴前總統馬英九教唆洩密、大巨蛋等案,北檢4日二度聲明澄清,認為陳長文為為理律法律事務所所長暨合夥人,該所合夥律師為本署公訴被告馬英九洩密等案之一、二審辯護人,卻在高院審理之際,在法庭外以專欄發表不實評述,干擾法院審判,妨害司法公正,已違反律師倫理規範。

北檢表示,陳長文日前投稿不僅未對信口開河向國人致歉,又撰文意圖移轉話題,再度誤導輿論;陳將北檢「102年度他字第8423號」改簽分偵辦黃世銘的簽呈,誤導為「特偵組」認定馬英九未洩密犯罪的結案決定,並指北檢將特偵組簽結案件重行起訴,混淆視聽,心態可議。

北檢指出,檢察總長洩密案為北檢檢察官所偵辦,並非特偵組偵辦之案件,且偵辦對象為被告黃世銘,時任總統馬英九並非該案偵辦對象,馬英九當時身為中華民國第13任總統,具刑事豁免權,無法對之進行追訴及調查。

北檢也表示,陳文「立委關說司法,無關公共利益」云云,為民粹式指摘,從未見於起訴書,而以書寫專欄方式,在法庭外蓄意扭曲北檢起訴立場,有干擾司法公正之嫌;大巨蛋案相關被告人為刻意操作鑿痕斑斑,北檢檢察官舉證翔實,但陳長文未閱卷證、起訴書,即草率發表評論,實不可取。◇

責任編輯: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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