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男子保險索賠落空 50多萬元付之一炬
【大紀元2017年12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肖婕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悉尼一名男子試圖借房屋被焚毀向保險公司索賠保險金的企圖落空,兩家法庭認定他的投資房在五年前被燒毀,是他朋友故意縱的火。上訴法庭上週五駁回其上訴讓該男子價值50多萬元的房產付之一炬。
據悉尼晨鋒報報導,2012年6月12日,這名名叫夏爾馬(Sachin Sharma)的男子位於悉尼西南部英格伯恩(Ingleburn)菲爾茲路(Fields Road)的五臥室住宅被大火焚毀。這事發生在他的房產保險即將到期的兩個月前。
當時該住宅沒人居住。通常情況下,該房子都是被出租出去的,每週的租金600元。
夏爾馬隨後向NRMA保險公司申請索賠,房子的保險額是466,252元,還有60,637元的室內財產保險。
但NRMA公司拒絕支付這筆錢,說有證據表明,是夏爾馬的朋友森(Jai Sen)故意縱的火,而且他不小心將手機留在了現場。
森聲稱他的手機一年前就丟失了,但記錄顯示,房子起火當天,他曾八次打電話和發短信給其女友。
次日早上,警察在該住宅的後院發現了這部手機。警方查到,起火當晚11點23分、即鄰居撥打000報警的4分鐘之前,森曾用這個手機給夏爾馬打過電話。
夏爾馬在新州地方法庭起訴了NRMA公司,試圖獲得索賠,但今年2月該法庭站在了NRMA一邊。在庭審過程中,一名前租客作證說,夏爾馬曾開玩笑說,如果房子被燒毀,他會提出索賠。
夏爾馬對地方法庭的判決不服,他提出18個上訴理由,包括法官未能恰當地運用適當的證據標準。
上週五,上訴法庭的三位法官一致駁回了夏爾馬的上訴。
法官米格爾(Anthony Meagher)認為:「唯一可能得出的結論是,在火災發生的晚上,森繼續使用他的手機,直到房子起火後,他不小心將手機掉落在了後院。」他說有一個「令人信服的推論」,即在火災發生前,森曾給夏爾馬打電話,而夏爾馬同意點火。
在地方法庭聽證會上,夏爾馬在被問及他曾打電話聯繫過的人後,在手機上刪除了五個聯繫人的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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