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破柙記 (71)
⎯⎯「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歟? ……」《論語.季氏》
「……您是好人,和小黃一樣,隨時不忘導人向善。可我又何嘗不想做個乾淨人?只是……您知道,咱們這個社會做好人代價太大,反而換來更低賤的歧視。倒還不如我這光偷『大款』不動窮人的人,有起碼的替天行道,良心上好過些!」
「您有您的哲學。」雲英還是笑著。
「就這樣吧!」他準備分手了:「不出十天,您會得到『樣品』,同時會有人告訴你我們今後的聯絡辦法。」
「我還不知道您的名字呢,怎麼聯絡?」雲英提醒說。
「這倒不要緊,反正你早晚會知道的。我就是當局通緝的蕭義雄,在哥兒們群裡都叫我鬼見愁,也有人稱呼我熊哥。」
他大踏步登上渡船,嘴裡罵著船上水手:「您們開船連個事先信號都沒有,這『為人民服務』是怎麼學的?」
水手哪裡吃這一套:「你不識字還是耳朵背?有時刻表也有廣播,你不上心,怪誰?」
三十八 多管閑事
張文陸開車,從二道壩向汴州城方向急駛。
說是「急」其實也不過是時速三十五公里,但對牛頭車來說卻近似極限,「噗噗」的噴氣聲說明它很吃力。
李麟和魏雲英坐在後車廂,二人相對無言。
大約實在太過寂寞,雲英終於開口:
「你的火車是幾點?」
「晚上七點四十四。」李麟答。
「走了就不回來了?」
「難說,要是混不下去的話……」李麟話說半截。
「要是混好了呢?那不就再見不著了!」雲英說得有些傷感。
李麟無可奈何地笑笑:「當然,要是碰上好運氣的話也就顧不了許多了。」
「真不知道該怎樣說,祝你好運吧!可就再難見到你了,可總不能祝你灰頭土臉的回來吧!」雲英為難地說。
「人生就是命,」李麟無精打采地說:「我這人就是一輩子東奔西跑的命。」
「那您可是自找,依我看你們哥兒倆加個小月蕙有裡有外、有依有靠,日子就很不錯。可你心高氣傲,非要再外出賺大錢不可,這能怨誰?」說來說去雲英只一個意思,對他此次外出很不以為然,彷彿他這一走她失去了什麼。
「並不是人人都是被錢牽著走,我們情況您不了解!」李麟有苦難言。
「那我就不明白了!」雲英說:「不情願卻又不得不走,這豈不是自討苦吃?」
「我是因為……」
張文陸突然咳嗽起來,他叫道:「哥,我渴,給我遞瓶『可樂』來!」
李麟答應著,從車廂一隻紙箱裡拿出三瓶罐裝「可樂」。他先打開一罐放在文陸身邊,又遞雲英一罐,再打開自己的。
雲英望著這兄弟二人的一應一和十分奇怪,琢磨不透,但也不便再問下去。
又是一陣沉默。
雲英看看文隆,他今天顯然為了出門而進行了刻意的打扮:一條半新的綠軍褲,白襯衫,頭戴軍便帽,右肩上斜搭一件軍外衣,儼然是退休軍人本色。只一項例外,脖子上掛了一台照相機。
「你還是個攝影家?」她又有了話題。
「算什麼『家』?浪費膠卷唄!我這人很沒意思,不會抽煙、喝酒,也不會玩,就是喜歡擺弄照相機。其實也是瞎照,不會取景、選角度,白浪費。」他應付地說,不得不謙虛一番。
「什麼牌子,『理光』、『佳能』?什麼型號?」她來了興趣。
「傻瓜照相機,正好適合我。」說著把相機從脖子拿下來遞進雲英手裡:「您是行家,指教、指教!」
「我可只知道點皮毛,」雲英也謙虛。她打開鏡頭蓋對著四周瞄準一會兒,然後從自己手提包裡拿出一隻照相機遞給文隆:
「您也看看我的,『奧林帕斯(Olympus)2000型』。」
李麟接過,仔細看看:「功能很多吧?我可不懂怎麼使。對我來說『傻瓜』最好,傻瓜會的我就會。」
「也不是什麼高級相機,只不過在速度、光線上多幾樣選擇而已。」雲英解釋著:「其實取景也不在景緻多麼完美,全靠角度、光線和對比。有時一根樹丫,一朵小花,一隻走動的狗,飛翔的鳥,選好了角度、調節好光線都算是匠心獨運。」說著二人又把相機交換回來。
已經看得見曹門城樓了,文陸卻在城外折道沿順河街南駛。
「怎麼不走曹門大街?」雲英奇怪地問。
「公安局新規定:凡是貨運車、獸力車、人力車,在早晨八點至下午七點都不能從曹門進城,說是為了減輕車流量!」
「那就是說,這些車就只能加夜班或早班才能走曹門大街?」
「是呀,」文陸接著抱怨:「說是減輕車流量,其實是要面子不要裡子。汴州也是開放城市了,不斷有外賓來。當局嫌我們這樣的車落後、難看,給社會主義丟人,所以都貶到晚上,免得外國人看見笑話。」
「那晚上老外們就不出來,看不見?」
「咳,您怎麼這點心眼都轉不過來?晚上外賓們都被安排宴會、看戲、打台球,誰還專門溜出來,去關心你這城市有沒有光脊梁的拉排子車?」
「這叫社會主義的家醜不可外揚!」雲英感慨地說。
「驢屎蛋子外面光!」文陸粗俗地說。
車行至曹門與宋門之間……
倘若信步漫遊的話,這一帶雖不算是風景點卻也是個差強人意的地方。在偏西太陽的明亮背景下,高大灰暗的城牆經河水的反襯、添上一層淺褐,彷彿也具有了流動感。河岸邊的古柳『絮花期』已過,濃葉婆娑;有鳥在鳴啼,蛙聲陣陣,蜻蜓點水,偶而還可看到一、二隻野鴨鳧過;更令人愜意地是由於沒有人家、商戶而顯得靜謐、深邃。這一切在深受房荒、居住擁擠之苦的青年人世界裡,自然而然地成為最中意的情侶幽會之地。因此它獲得一個聽來不知其所云但細想即會忍俊不禁的稱號:「林肯道」。
「林」者樹林也,「肯」是其諧音啃,即林中啃吻。
倘或僅止於「吻」也就罷了,也不失為「風流雅望」。可惜的是火熱情懷的曠男怨女多半忍不住「越位」,興之所至穢不堪言。因此被當局也認為是一帶最傷「風化」的地區,是治安重點。凡是被稱為「重點」的地方,對某些人來說就是可以恣意所為的地方。
馬路對面左前方是一片小樺樹林,文陸開到這裡把車剎住,他回頭對著二人赧顏地說:「對不起二位,我得下車去,找地方……方便、方便……」
文隆竟有同感,他不顧雲英有什麼反應便說:「我也去,都是那瓶『可樂』鬧的。」
因為這兩「兄弟」是外來人,不知道這「林肯道」的來歷。雲英想勸二人暫時忍耐、不要在這裡停車,以免遇到不雅之事。但畢竟面對的是兩個還並不算知己的男人,那「有傷風化」之事難以出口。因此只好什麼不說,任他們向樺樹林區奔去。
雲英也跳下車來活動、活動手腳。她登上一個水泥石墩舉目四望,同時從相機的鏡頭中選擇景點,練習取景技巧……
忽然,她聽到某種動靜。通過鏡頭向聲音來源尋去,只見在一棵大柳樹後,退著走出一人。他右手提著一隻短棍,左手卻舉著一件花色衣服,而那衣服的一角又似被別人牽著,繃的很緊。這人對著樹後嘻笑地說:「出來,出來……」
循著衣服露出一隻光潔的手臂,再露出肩膀,最後終於全部露出一個完全袒裸的後背。
緊接著一個衣衫不整的男子從樹後跳出,「咕通」跪在草地上,口中連聲哀告:「同志,同志!……我身上的東西,錢,全歸你,只求您饒過這一回……求您,求您!……」
那光裸後背的人轉過身也跪下:「求您,求您!…大哥!先讓我穿上衣裳。」
這是位女子!
這種場面一看就懂:一對偷情冤家被人拿住,並且想讓他們當眾出醜。
從不同角度又跳出兩個人,都手持警棍佩著「聯防」袖標。
拿花衣的「聯防」用警棍撥著女子掩在胸前的左手:「事都幹了,還害什麼羞?有沒有衣服算什麼,坦白一點,讓大家都看看!……」
女子叩頭大哭:「您行行好,讓我穿上衣裳!……」
「哭什麼!你怕來看的人少?」另一個「聯防」凶狠地說。他的左手持著一頂捲起的帽子,雲英覺得此人面熟,卻一時想不起……
那女子不敢再放大聲,只好低頭啜泣。
手持帽子的「聯防」用警棍指著女子:「抬起頭來!」
女子不動,頭低得更利害了。
「聯防」用警棍先向女子下頦一挑,再冷不防的向胸部一插。那女子大概怕警棍打傷自己、不由得將頭抬起,而那護胸的左手也就被棍子強力撥開。
不是惡作劇、低級趣味,也不是下流、佔小便宜,而是乘人之危、公然調戲!
一股憤怒之情猛然湧上胸頭,雲英忘掉一切顧慮打開鏡頭,迅速按動快門。在警棍仍抵住女子乳頭的時機「卡噠、卡噠」拍下兩張,等那人聽得相機聲抬頭看時又是一張「正臉照」。
自恃以「執法」為名義可以胡作非為的三名「聯防」,再也沒想到自己的行為會被人記錄入鏡頭,禁不住心慌膽虛,不約而同地向攝影者圍來。這卻無形中救了那對偷情者,男子趁「聯防」注意力不及,猛地一把搶過花衫披在女方身上,二人狼狽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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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魏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