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12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中華民國警政署12月29日表示,刑事警察局(刑事局)執行「斬手行動」的專案,在全國同步查緝詐騙「車手」,3天緝獲169名車手、10名車手頭到案,並協助被害者向詐騙車手求償 。
刑事局29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打擊詐騙成果,去年詐欺犯罪受理數較前年增加2,003件,在今年貫徹執行「打防並舉」原則,各警察局發揮團隊合作、整合偵防能量,統計今年1月1日至12月24日詐欺犯罪受理數較去年下降688件,「由於詐欺領款的車手是詐騙集團的手腳,認為應強化詐欺車手查緝能量,減少民眾被害損失。」
刑事局表示,經充分利用大數據分析,找出詐欺車手提領熱點處所,發現他們有在全國流動的特性,若僅單一縣市加強查緝,可能造成車手流竄至其它縣市繼續犯案,無法有效遏止犯罪,應集結全國警察之力,採「堅壁清野」策略,讓詐欺車手無所遁形。因此在25日至28日執行全國同步查緝車手專案。
台灣警政署長陳家欽29日下午赴刑事局頒獎給執行斬「手」行動的警員。陳家欽說,車手就是詐騙集團的手腳,將持續進行「斬手」行動,車手到案後,警方會立即凍結資金,讓資金無法回流至詐騙集團,不讓被害人金額遭盜領,保障民眾不會受害。
刑事局表示,斬「手」行動專案期間,共緝獲179名詐欺車手,其中拘提到案的車手151名、現行犯逮捕28名。此外,警政署也呼籲民眾可上,查看未緝獲的車手影像專區,若指認車手成功,每1名車手將提供1萬元(新台幣,以下同)的獎金,希望藉由全民的力量,將這些不法分子繩之以法。
警政署提醒民眾切勿貪圖小利擔任詐欺領款車手,在以往案例中,2013年屏東縣陳姓老婦遭詐騙集團以假檢警詐騙,由集團指揮的16歲陳姓少年擔任車手提款187萬元僅分得2,000元,遭法院判賠157萬,父母親需付連帶賠償責任。
此外,去年台中江男擔任詐欺車手分得酬勞8,000元,刑庭法官判刑1年2個月,民事法官查出江男犯案時未滿20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因此民事判決他及父母負連帶賠償責任,一共得賠償86萬6,000元,是不當所得的108倍。
警政署呼籲民眾若於各金融機構、公共場所或便利超商所設置的ATM自動提款機,發現戴口罩多次提領的可疑人士,請馬上通報當地警察機關前往了解。#
責任編輯:林琮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