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12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肯亞(肯尼亞)電信詐騙案台灣嫌犯張凱閔、林金德等33人21日在北京宣判,其中有13人是台灣嫌犯,被判10年到15年不等,張、林被各判15年徒刑,並被剝奪政治權利3年,併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約新台幣6.9萬元)。這也是2016年起,台嫌被遣送至大陸跨境電信詐騙案多個案例中,第一個宣判的案例。
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進行宣判,第一批被判有罪的33人當中,主犯共有26人,其中13名被告是台灣人,這26人都被判有期徒刑10年以上至15年不等。另外還有7人被認定為從犯,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此外,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今天(21日)還審理第二批、第三批被告。
2016年4月,中共警方無視台灣抗議,將肯亞3年前偵破的電信詐騙案77名嫌犯分批遣送至北京關押,其中包含44名台灣民眾。同年5月,中共檢方批准逮捕其中76人,涉案台灣民眾全部被批捕。
據統計,近年被送往中國大陸的288人包括:肯亞去年4月、8月先後遣送50人;馬來西亞去年4月、11月及今年8月遣送71人;柬埔寨去年6月、9月、今年7月及10月遣送67人;亞美尼亞去年9月遣送78人;越南今年1月遣送4人;印尼8月遣送18人等。
陸委會:不要讓幕後主嫌逍遙法外
對此,陸委會呼籲,對於台籍被告的司法訴訟權益應給予充分保障,另應依兩岸司法互助協議,提供家屬探視。陸委會再次呼籲中方,「儘速與我治安機關展開合作」,溯源追查,不要讓幕後主嫌逍遙法外。
陸委會表示,對於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案件的處理,「我政府一貫主張」,應將相關涉案國人帶回台灣依法偵查、審判,並希望透過與各方的合作,以有效打擊跨境電信詐騙犯罪。
陸委會提到,在2016年4月中共強行將台灣涉案人自肯亞遣至陸方時,「我方已向陸方表達嚴正抗議」,後續雙方也進行協商,達成肯亞案同意合作偵辦、積極協助家屬探視等共識,但中共並未落實履行,陸委會感到遺憾。
陸委會表示,對於中共法院的宣判結果,「我方認為每個具體個案的事實與證據都應被充分、完整地調查」,在符合比例原則、踐行正當法律程序並經綜合考量人權等各方面因素後進行裁判,結果才能讓外界信服。
陸委會呼籲,對於台灣籍被告的司法訴訟權益應給予充分保障。#
責任編輯:李世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