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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劭文律師專欄

國會稅改草案讓您繳更多稅?

文/王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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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2月16日訊】繼美國白宮的稅法改革草案出爐,眾議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於十一月初提出他們的草案版本,該版本引發的爭議不下白宮版本。雖然白宮和眾議院都說要幫助民眾減輕稅負,但《富比世》(Forbes)和《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等媒體分析都認為草案讓多數民眾無感,且不利某些族群,例如:

不利醫療花費高的族群

草案雖加倍標準扣除額(Standard deduction)來簡化不少民眾的報稅工作,但草案規定醫療花費不再能夠抵稅,這對醫療費用高的民眾衝擊很大,對收入偏低的年長者特別不利,因為年長者的醫療費用通常格外高。

 不利某些屋主

現行法讓屋主在賣屋前5年中自住滿2年,賣屋的資本利得(Capital gain, 或稱「增值」)中可以先抵除25萬美金(夫妻一對可抵50萬美金)後才計算增值稅(Capital gain tax),但眾議院版本要求屋主必須在賣屋前8年住滿5年才能夠享此抵扣。而繳交的房貸利息本來可以抵扣所得,眾議院草案將此抵扣額侷限到50萬美金。

不利州稅、地方稅高的高收入民眾

眾議院本來要全面廢除州稅和地方稅的抵扣,比白宮版本更嚴峻。這對於州或地方所得稅率高的民眾(如紐約和加州居民)是極壞的消息,後來了解到民眾反彈,眾議院最終草案版本允許地稅(Property tax)可抵扣,限額1萬美金。

不利工作發展

現行法下,公司提供的育兒補助和在職教育補助都不算員工所得,因此不用繳稅。但眾議院草案要求員工開始針對這些補助來繳交所得稅。而自掏腰包支付在職教育學費的人,該筆支出也將無法抵扣所得,會導致所得稅增加。此外,現行法讓民眾的新工作遠程搬遷花費可以抵扣所得,眾議院草案則要廢除這個優惠。

草案最有利誰?

《華爾街日報》指出草案最造福將來要繼承大筆財富的富家子弟,眾議院版本設了日落條款,讓聯邦遺產稅(Federal estate tax)在西元2024年終結。而草案降低公司所得稅率,在其設計架構下,會最有利州稅低的企業主。◇

筆者王劭文出生於台灣台北,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及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畢業,並獲領紐約大學華格納公共服務研究所最高等獎學金,主攻美國醫保政策。領有紐約州律師執照,從事耆老保健及資產規劃服務,聯絡請洽718-844-8560kneal@nealgroup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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