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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雷艦採購案解約 台國防部列慶富違約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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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2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中華民國國防部表示,12月13日已依海軍呈報慶富造船公司相關違約具體事證,按政府採購法及契約規定,正式函告通知該公司解除獵雷艦採購案契約。

慶富公司承造獵雷艦案,台灣軍方啟動解約程序。國防部指出,慶富因違反契約附加條款第十五條第一項第7款「有破產或其他重大情事,致無法繼續履約」及第8款「未依契約規定履約,自接獲書面通知起10日仍未改正」等規定,已達解約條件。

國防部列舉主要事證包括:

一、各銀行分別已向法院申請7件金額高達新台幣64億餘元的假扣押強制執行,慶富辦公大樓已由高雄地方法院查封。

二、未支付主要協力廠商案款美金3,600萬餘元,慶富自2017年1月已停工迄今,嚴重影響後續戰鬥系統整合工作。

三、第三期預付款還款保證24億餘元(新台幣,以下同)遭國防部沒收後,迄今未補正。第一至三期預付款還款保證,迄今未依法令格式修訂,也未辦理效期展延。

四、慶富涉嫌詐貸與違法增資,目前已由司法偵辦。

五、建造(細部)規範書未完成;國內造艦廠房應於2017年5月完工,迄今仍未開始興建。

國防部強調,依法依約處理本案為國軍一貫立場。後續將針對第一、二期預付款還款保證金共計48億餘元,以及履約保證金17億餘元,立即進行沒收程序,並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刊登慶富為停權廠商。另有關損失求償部分,也將由海軍委任律師團精算後,循法律途徑向該公司提出訴訟。

中華民國國防部11月22日下午舉行記者會,由發言人陳中吉(前左)與總督察長室軍紀督察處處長莊惠安(後左)公布海軍採購獵雷艦案懲處名單。 (中央社)

慶富承攬海軍「獵雷艦案」延燒,重創國軍形象。國防部11月22日公布辦理獵雷艦案及預算報告案違失人員懲處名單,共懲處23人(28人次),包括海軍司令黃曙光、前海軍司令李喜明(現任參謀總長)、陳永康、蒲澤春(現任國防部副部長)等4名上將在內,後續若有新疏失與事證,不排除再公布新懲處名單。

國防部公布懲處名單後,總統蔡英文11月28日發表談話指出,這項由前政府啟動的計畫,有明顯的疏失,但不論何時發生的錯誤,都要積極解決,彌補錯誤;她希望經過這次錯誤和失敗,國軍能記取教訓。

蔡英文表示,國艦國造的政策會繼續走下去,軍方正在研究如何精進採購作業流程、強化督管,避免再發生類似慶富的案子。她宣示不會因為個案的挫折,影響國艦國造的決心,國防自主一定會成功,也一定要成功。

慶富獵雷鑑案解約,估計銀行團將損失近150億元,這筆錢是否由全 民買單?金管會主委顧立雄12日接受電台專訪表示,慶富案若確定解約,不等於是由納稅人承擔,因為銀行會支付履約保證資金給海軍,海軍幾乎可以跟銀行要回當初支付(給慶富)的款項,就國庫來說,這筆錢是由銀行承受損失。

責任編輯:葉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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