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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欠國道通行費 台交部擬改email催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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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1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原彰台北報導)交通部(8)日預告修正《公路通行費徵收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草案,指出現行若民眾積欠國道通行費,公路總局為提醒欠款人,會依規定採平信再雙掛號的分階段郵件通知,但郵資成本造成很大的負擔,因此決定修改規定,因應科技,未來可以電子郵件替代書面信件。

交通部表示,目前公路通行費屬於使用規費,並於使用時徵收。但從102(西元2013)年12月30日實施計程電子收費以來,並沒有立法強制汽車申裝etag,或是得預儲通行費,導致國道通行費出現積欠,而主管機關必須依規定通知欠款人。

交通部表示,通知欠款人的方式目前採書面信件,而且會分成兩階段,先平信再雙掛號,但這樣增加非常大的行政成本負擔,因此檢討修正該條文,希望能夠因應科技發展及便利性,改成電子郵件替代書信的方式,可以創造減政便民的效果。◇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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