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11月08日訊】台北地檢署偵辦永豐金控違法案,日前起訴永豐金前董事長何壽川等19人,今天再依違反證交法特別背信、財報不實、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追加起訴元太科技前董事長劉思誠。
北檢獲報調查永豐金控違法案,範圍包括永豐金控GC等公司,違法放貸給三寶集團Giant Crystal公司;何壽川等人挪用永豐餘控股公司及元太科技公司子公司各美金850萬元;永豐金控GC公司接續違法放貸給三寶集團J&R公司美金1.77億元。
北檢根據相關證據認定何壽川違反金融控股公司法的不得向交易對象收受不當利益罪嫌、特別背信罪嫌,以及證券交易法的特別背信等罪嫌,並在8月17日將他起訴。
劉思誠則被控涉嫌配合何壽川,匯出元太科技子公司的美金850萬元資金給三寶集團,並在財報上做了假的會計項目,明知合約不實還簽核文件,因此涉犯證交法特別背罪、財報不實及刑法偽造文書等罪嫌。
北檢開庭偵辦時,劉思誠坦承犯行,檢方今天依法提起公訴。(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