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11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郭曜榮台灣台北報導)行政院院會30日通過《政治獻金法》第2條、第12條、第21條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未來會計報告書全部內容將強制上網公告。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政治獻金法》是陽光法案底下非常重要的一環,民眾也非常期待這方面訊息能夠越透明、越全面地公開。這次修法前,該法規定要公布的內容是會計報告書的「收支結算表」,只針對收支結算表;修法後,會計報告書的全部內容都要公開。
花敬群提到,提報到監察院的會計報告書一共有25項表單,過去只針對收支結算表這一項,須透過網路公開,「以後就是25項」,例如個人捐贈的收入明細、營利事業捐贈的收入明細、人民團體捐贈的收入明細等等,還有超過新台幣3萬元政治獻金將特別獨立出來,包括收入和支出的明細、應收票據、消耗性財產 收支細項都要完整公布,資訊揭露將趨於完備。
內政部民政司長林清淇補充,屆時公司行號的名稱會公布,個人的部分對個資還是會有適當保護,人名會留著,但包括身分證字號等會有適當遮掩,查閱的內容未來都會公布在網站上。
此外,本次草案的修正重點,還包括賦予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長、區民代表擬參選人及依本月10日三讀通過的《政黨法》新設立的政黨,有收受政治獻金的法源依據;另考量鄉、鎮、市長擬參選人選舉區幅員範圍,以及服務選民人數,不亞於縣、市議員擬參選人,因此將其收受政治獻金起始期間,調整與縣、市議員擬參選人一致,期望該法案於立法院能盡速完成審議,在明(2018)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前就能適用修正後的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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