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產創條例 閒置工業地可先罰後賣
【大紀元2017年11月03日訊】立法院院會今天下午三讀修正通過產業創新條例,未來經主管機關公告的閒置工業土地,土地所有權人若未於2年期限內作處理,政府將採「先罰後賣」的方式處理土地。
三讀條文規定,經主管機關盤點後認定為閒置工業區土地,若經公告期2年後仍未改善,得處土地所有權人該閒置土地公告現值10%以下的罰鍰,並得通知土地所有權人於一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
條文明定,若土地所有權人未能依照期限提出改善計畫或是與主管機關完成協商,政府可在查估該土地市價後,予以強制拍賣。(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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