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11月29日訊】內政部推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政策,新北市與高雄市政府已核准兩案。內政部今天表示,明年度全國目標為500案,將可協助約一萬戶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
內政部傍晚發布新聞稿指出,考量過去重大地震造成老舊建築物倒塌受損,人民生命、財產遭到傷害,同時因應高齡化社會發展趨勢,急需提升無障礙居住環境品質,因此大力推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並於今年5月10日公布施行。
內政部營建署指出,新北市與高雄市政府28日核准兩案重建計畫。內政部已訂定明年度全國推動目標為500案,將可協助約一萬戶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
內政部說,為加速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辦理重建,對於3年內提出申請重建者,最高給予1.4倍基準容積獎勵,重建後享有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免,且可放寬建蔽率及建築高度限制。
另外,為解決重建工程資金問題,中央政府將提供重建工程貸款信用保證,協助更多危險及老舊房屋重建需求,加速重建效率。
內政部說,經統計,去年起,內政部推動住宅耐震能力評估計畫,調查全國22直轄市、縣市符合重建標準者至少有396件;自今年5月危老條例公布施行迄今,民眾陸續向各地方政府申請耐震能力評估案件數達742件,受領補助數548件,已完成耐震能力評估者387件。
內政部表示,對自有建築結構安全有疑慮的民眾,可先洽各地方政府申請補助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如符合重建的資格,請儘快提出重建申請。內政部明年將編列預算補助各地方政府籌設危老重建輔導團,民眾如有重建輔導需要,可洽各地方政府協助辦理。(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