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11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陳懿勝台灣台北報導)新北市中和近日發生火災、奪走9條人命,引發民眾對租屋安全的關注。立法院院會原定24日要三讀通過台灣首部「租屋專門法案」,但依議程安排,暫延至下週二(28日)院會再處理。民進黨立委江永昌表示,台灣租屋市場,房東與承租人的關係長期處於不對等,希望能以設立專法來約束房東,這也是政府的責任。
為讓租屋市場更透明健全,立法院會最快下週三(29日)讀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條例」草案,鼓勵房東將房子委託包租、代管業者,月租金6,000元以下免徵所得稅,6,000元~2萬則以租金53%計算,超過2萬元部分,則需按所得稅法規定之減除標準計算,無租稅優惠。
草案也明定,未來租屋房東收取押金,不得超過2個月租金總額,並在契約消滅時返還,藉此保障租屋族群;至於保障房東權益部分,草案也明定,承租人毀損住宅、設備或遲付租金達2個月,房東可在30天前,以書面通知承租人,提前終止契約;若房東要收回房屋,則須在3個月前通知房客。
草案還明定,非租賃住宅服務業而經營包租、代管業務者,處公司負責人4萬~20萬元罰鍰,得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勒令歇業;若租賃服務業者廣告內容與事實不符,可處1萬~5萬元罰鍰,限期未改正得按次處罰。
此外,內政部表示,已研擬「加強既存違章建築處理指導綱領(草案)」,將於近期儘速邀集地方政府研商具體執行策略,並建議地方政府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盤點優先查報、拆除對象,高密度居住使用、學校周邊學生宿舍及部分補教場所,列為重點執行對象。
綠委:專法難解中和大火問題
江永昌說,以往政府漠視租屋市場,長期縱容地下化逃漏稅:房東逃稅、出租未登錄為常態,導致市場嚴重地下化,且許多屋主為彌補投報率不足,所以不設消防安全設備等方式來降低成本。因此這次修法,就是規定房東要提供房客安全的居住環境,這是房東該盡的義務;但付不起租金的經濟弱勢,政府則要以社會住宅、租金補貼等方式照顧,這是政府的責任。
不過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坦言,「租賃專法」將三讀本來是件高興的事,但這部專法卻無法解決中和大火所反映問題,原因在於內政部顧忌屋主及建商的反彈,因而刪除保持租賃住宅安全,以及得定期檢查與訂定修繕計畫這兩個方向。
都市改革組織祕書長彭揚凱強調,「租賃專法」沒納入居住安全,是因為政府認為租賃行為應交由市場機制,但租屋市場的安全是國家不可迴避,這涉及人命安全,政府應要有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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