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法輪功學員告法院案正式立案
【大紀元2017年11月03日訊】9月20日,湖北武漢市法輪功學員付勝強,控告誣判他的黃陂區法院審判長和兩個陪審員的案子,正式立案;審理期限為61天。
明慧網報導,2016年10月6日,付勝強在外辦事,途經路邊一個電線桿,在電線桿上噴寫了「法輪大法好」的字句,當晚被綁架,關押在黃陂區八里看守所。
2017年8月1日,付勝強被被枉判一年九個月,遭處罰金2000元。
付勝強認為黃陂區法院是枉法判決,向武漢市中級法院控告,要求無罪釋放。
與此同時,付控告黃陂區法院審判長王治武、陪審員劉火苟、陪審員許慶發三人的違法行為。
此前,2017年6月30日,武漢市黃陂區法院對付勝強非法開庭,在法庭上,付勝強陳述信仰無罪,修煉法輪功無罪。
付勝強的律師也為他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付勝強信仰法輪功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付為自己的信仰書寫標語不違反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對付勝強進行行政處罰的同時,再追究他的刑事責任不符合法律規定;付勝強車內的書刊資料不構成犯罪……
信仰不構成犯罪。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信仰自由也在《國際法》的保護範圍內。
法輪功以「真、善、忍」為修煉原則,包括五套煉功動作,對祛病健身和淨化人心效果顯著;中共1999年7月迫害前,大陸法輪功修煉者人數達7000萬至1億人。#
文字整理:葉楓,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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