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女主播涉洗錢被控 台高院禁其赴陸採訪
【大紀元2017年11月10日訊】台灣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之妻、中視前新聞主播彭愛佳被控洗錢,雖然一審、二審均判無罪,迄今仍遭限制出境。彭愛佳因擬赴中國大陸採訪請求解禁,台灣高等法院11月10日裁定請求無理由,駁回她的申請。
據中央社報導,林益世因涉嫌向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收賄、索賄,二審遭台灣高等法院依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判刑13年6月,全案上訴最高法院。彭愛佳被控洗錢,一、二審均判無罪,檢察官也上訴最高法院中。
台灣高院9日就彭愛佳聲請解除限制出境案件開庭,聆聽彭愛佳及檢方意見。彭愛佳庭上表示,奉長官指派將於11月16日至中國大陸出差採訪,身為電視台採訪中心主任,出國採訪是無可避免的任務,若無法解除限制出境,將嚴重影響她的工作權利,一度哽咽泣訴全家只剩她賺錢,希望法官解除限制。
蒞庭檢察官認為,就社會學角度,到市井大街問問水果攤、路人甲乙,認為彭愛佳無罪的比例應該不高,身為公務員妻子明知丈夫財產來源不明,還協助申請保險箱,犯罪嫌疑仍重大,限制出境不會不合理。
據台灣《自由時報》報導,高院法官錢建榮今天(10日)裁定指出,林益世或彭女都不排除有逃亡可能,且此案仍在三審審理中,仍有發回更審可能,尚有限制出境、出海必要。
此外,彭女已被限制出境5年多,中視仍於今年6月任用她擔任採訪主任,可見彭女是否出國採訪並非公司高層所在意,加上彭女又表示不願僅就此次出訪的單一個案,以具保方式或暫時解除限制出境,而是堅持要永久解除禁止出境,審酌該採訪行程「湘台經貿交流會」的「重要性」,認為應可由中視其他員工代替彭女前往,應不至於影響中視對她的信任與器重,不會影響她工作權,因此裁定駁回解除境管的聲請。
責任編輯: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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