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10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葉欣雯澳洲悉尼編譯報導)在早前爆出一系列銀行醜聞後,澳洲審慎監管局(APRA)近日推出銀行行政責任制(BEAR)以加強對金融機構的監管,不過新政的出台似乎並不受商界歡迎,反而招來了諸多質疑的聲音。
據《澳洲金融評論報》報導,澳洲銀行家協會(ABA)認為銀行行政責任制,並未對審慎監管局如何利用新授權力,來解釋如何判別取消高級銀行家的資格。新政的獨斷性,與現有法律關於如何正當處理銀行違規行為的原則相違背。
銀行指出,《1959銀行行為法》第六部分,規定審慎監管局有權力取消個人在銀行的從業資格,但行政上訴法庭有權對此覆核審查。不過銀行行政責任制似未考量此申訴機制的存在。
另一方面,目前的新政申訴機制也存在不足,因為銀行家在接受調查時候,不能向審慎監管局提交材料為自身辯護,也無法進行不公開的聽證,而澳洲證券交易所在進行類似調查時,則依據公司法第920條,保障了銀行家的此類全力。
銀行呼籲審慎監管局遵循公正透明的程序。此外,新政應該用於集團層面,不應用於管理大型銀行下面的小機構,否則將嚴重挫傷競爭力。
新政將於2018年7月實施,業界人士希望能延長調整試行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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