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工開物》陶埏第七卷──瓦
【編按】《天工開物》初刊於1637年(明崇禎十年)。是中國古代一部綜合性的科學技術著作,作者是明朝科學家宋應星。書中記述的許多生產技術,一直沿用到近代。先後有日、英、德、法、俄等譯本。全書分為上中下三篇十八卷,並附有一百二十三幅插圖,描繪了一百三十多項生產技術和工具的名稱、形狀、工序。特分節刊登,以饗讀者。
陶瓷第七卷──瓦
揉合粘土以造瓦,要掘地二尺多深,選擇無沙的黏土作原料。方圓百里之內,一定能找到合用的黏土,供人建築房屋之用。
民房用瓦的瓦坯都是四片合在一起,再分成單片。先用圓桶作骨模,桶外畫出四條等分線。把黏土調合好,踩成熟泥,堆成高的長方形。再用鐵線作弓弦,線上留出三分厚的空隙,線長限定一尺,用鐵線向黏土墩直切,切出一片,像揭紙那樣將其揭起,將此片泥土圍在圓筒模上。待其稍乾,脫模而出,自然裂成四片。
瓦的大小向無定式,大的縱橫八、九寸,小的則縮小十分之三。房頂的流水溝,必須用最大的瓦,名為溝瓦,能承受連綿降雨而不溢漏。
瓦坯既成,乾燥之後就堆積在窯中,點火燒柴。或燒一晝夜,或二晝夜,看窯中物料多少而決定何時熄火.澆水轉釉的方法與造磚相同(詳後)。垂在房檐端上的瓦叫滴水瓦,房脊兩邊的瓦叫雲瓦,覆蓋房脊的叫抱同瓦,房脊兩頭的瓦裝飾有鳥獸形象。這些瓦都要逐件作成坯,放入窯中受水火作用燒成,則是一樣的。
皇家宮殿所用的瓦,與民用瓦大不相同。宮殿瓦的形式是琉璃瓦,或者是板片形,或者是圓筒形,用圓竹與加工的木料作模骨,逐片燒造。土質必取自太平府(今安徽當塗縣),船運三千里,方達北京。(承運的官吏,有摻沙作偽的,有強雇民工、搶奪民船的,害人至極。修建承天皇陵也用這種土,沒有人敢議論。)瓦坯造成後,裝入琉璃窯中。每用柴五千斤,燒成瓦片一百片。燒後取出掛色,以無名異、棕櫚毛等煎汁塗染成綠色,以黛赭石(代赭石)、松香、蒲草等染成黃色。再裝入另外的窯中,減少薪火緩燒成具有琉璃光澤的美麗顏色。外省親王殿與佛寺、道教寺院,也有用琉璃瓦的,但釉料各有配方,製法不完全相同。民房則禁止用琉璃瓦。
原文
《天工開物》陶埏第七卷──瓦
凡埏泥造瓦,堀地二尺餘,擇取無沙粘土而為之。百里之內,必產合用土色,供人居室之用。凡民居瓦形皆四合分片。先以圓桶為模骨,外畫四條界。調踐熟泥,疊成高長方條。然後用鐵線弦弓,線上空三分,以尺限定,向泥不平戛一片,似揭紙而起,周包圓桶之上。待其稍乾脫模而出,自然裂為四片。凡瓦大小,苦無定式,大者縱橫八、九寸,小者縮十之三。室宇合溝中,則必需其大者,名曰溝瓦,能承受淫雨不溢漏也。
凡坯既成,乾燥之後,則堆積窯中,燃薪舉火,或一晝夜,或二晝夜,視陶中多少為熄火久暫。澆水轉釉(銹),與造磚同法。其垂於檐端者有滴水,下於脊沿者有雲瓦,瓦掩覆脊者有抱同,鎮脊兩頭者有鳥獸諸形象,皆人工逐一作成。載於窯內,受水火而成器則一也。
若皇家宮殿所用。大異於是。其製為琉璃瓦者,或為板片,或為宛筒,以圓竹與斫木為模,逐片成造。其土必取於太平府(舟運三千里方達京師,參沙之偽,雇役擄舡之擾,害不可極。即承天皇陵亦取於此,無人議正)造成,先裝入琉璃窯內,每柴五千斤燒瓦百片。取出,成色,以無名異、棕櫚毛煎汁塗染成綠黛;赭石、松香、蒲草等塗染成黃。再入別窯,減殺薪火,逼成琉璃寶色。外省親王殿與仙佛宮觀間亦為之,但色料各有譬合,採取不必盡同。民居則有禁也。
﹝注釋﹞
琉璃瓦︰施綠、藍、黃等色釉料的瓦,專用於宮殿、廟宇等建築。
無名異︰含二氧化錳、氧化鈷的礦土,常作瓷器釉料。
──轉自《新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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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