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星陷傳銷死亡案不予刑事立案 家人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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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0月26日訊】東北大學2016屆畢業生李文星陷入天津傳銷組織不幸身亡。日前,天津警方向李文星家屬通報案件調查情況,稱李文星被傳銷組織送歸途中意外溺亡,不予刑事立案。對此,李文星的妹妹李文月表示,哥哥不能白白死去,他們準備聘請律師,繼續追責。

據陸媒10月25日報導,天津靜海警方稱,李文星被騙到傳銷組織後,曾向該組織交過錢,已不在傳銷組織的強制控制中。後該傳銷組織為躲避警方打擊,遣散了部分傳銷人員,李文星便在其列。在被送往火車站的途中,司機下車吃飯,回來後發現李文星已不在車內,以為李文星獨自離開了。兩天後,李文星被發現溺亡在一水坑內。

警方在李文星的屍體上找到了身分證、記錄本和錢,稱李文星死亡前或已是傳銷組織中可自由活動的人員,結合屍檢認為他殺的可能性不大。據此,判定李文星係意外落水身亡,因此未予刑事立案。

然而,民眾對此調查結論表示「難以置信」。有人質問「一個水坑如何能淹死不想死之人?」有人表示一連串的疑問:什麼人送,送之前幹了什麼?送到哪裡?水坑有多深?為何落水?什麼時間落水?有沒有目擊者?屍檢是死後落水還是落水而死?

根據「李文星案不予刑事立案」的google搜索記錄,最早一篇是財新網政經頻道的獨家報導,但該文章目前已在財新網下架,頁面提示為「您要訪問的頁面不存在或已被移除!」

此後,搜狐號「重案組37號」的報導稱,李文星的妹妹李文月10月18日拿到了靜海警方的調查說明。

調查說明顯示,李文星的口袋裡有身分證及現金111元、銀行卡兩張、公交卡一張。屍檢檢驗結論為,排除暴力打擊痕跡及掐勒頸部、悶堵口鼻等所致的機械性窒息死亡,也排除了中毒死亡,符合溺水死亡。

對此,李文月表示,對於哥哥「意外落水身亡」的說法,她是想不通的。他去水坑邊幹什麼?一個大活人,怎麼掉進水裡的?警方也沒有給出合理的答覆。

李文月表示,哥哥不能白白死去,他們準備聘請律師,繼續追責。

李文月說,哥哥體貼孝順,常常惦記家裡人。他走得太突然,家人不能接受。三個月來的這段時間,每次提起他,父母都會哭。

此前媒體報導,東北大學資源勘查工程專業2016屆畢業生李文星,來到北京IT培訓班學習Java,尋找IT行業的相關工作。2017年5月,李文星向網絡BOSS直聘平台投遞簡歷,收到假冒「北京科藍公司」之名的面試電話,後到天津濱海新區報到,被騙陷入「蝶貝蕾」傳銷組織。之後,他開始向幾位在北京的同學借錢。7月8日,李文星給母親打了最後一個電話說:「誰打電話要錢你們都別給。」

7月14日,李文星的屍體在天津靜海區G104國道旁的水坑中被發現。《北京青年報》曾報導,檢查顯示,李文星符合溺水死亡特徵,胃裡「毫無食物」。李文月說:「他是活活餓死的。」家人懷疑他是被傳銷組織虐待致死。

李文星被發現死亡的同一天早晨,在靜海向北約20公里的西青區的小路上,同樣誤入該傳銷組織的大學生張超的屍體被發現;7月13日下午,距李文星浮屍地點1公里的舊貨市場附近,24歲山西青年郭會文的屍體在水坑裡被發現。

據悉,對這兩起案件,天津警方尚未通報相關案情。

日前,經天津靜海警方確認,李文星等人被發現死亡之前,警方確有對傳銷的打擊行動。靜海公安官方微博「平安靜海」7月7日發布的消息顯示,天津警方一舉抓獲靜海「蝶貝蕾」傳銷組織高層人員7名、傳銷骨幹人員25名。

財新網今年3月報導了另一起陷入天津靜海傳銷後「溺亡」的案例。遼寧錦州24歲青年曲鵬旭在靜海陷入傳銷組織「蝶貝蕾」,根據傳銷窩點的寢室長等人供述,3月17日凌晨4點多,曲鵬旭逃跑,被追趕途中掉入湖內。曲鵬旭的父母不能接受「溺水死亡」的結論,堅決不同意將兒子的屍體拉回火化。直到6月20日,該案以「非法拘禁和盜竊」立案。

另據中國裁判文書網記錄,靜海法院在2014年、2015年處理了兩起陷入「蝶貝蕾」後「溺亡」的訴訟。涉案「蝶貝蕾」組織成員以「非法拘禁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到兩年十個月不等。#

責任編輯:李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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