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修改規定 准許無人自駕車公路測試
【大紀元2017年10月12日訊】美國加州官員今天公布新規定,可望允許自駕車輛於該州的公路上操作,以測試無人駕駛。
法新社報導,修正後規定訂於2018年生效,將代換早先草案中的規定。原先的規定要求在所有自駕車內「實體控制需由自然人坐在駕駛座來進行」。
取代原規定的新版文字,改成要求「監督動態駕駛任務的自駕技術表現」。
加州車輛管理局(DMV)在一項聲明裡指出,修正相關規定,是為移除「可能產生對相關技術發展不必要的限制」,並能展現彈性,容許遠端監控。
新規定是為因應越來越多科技公司與汽車製造商測試自駕車輛,並遵循聯邦政府的新方針。聯邦政府旨在推動普遍認為能改善道路安全、減少事故的技術。
加州車輛管理局局長鹽本(Jean Shiomoto)表示,該局希望於今年底前將相關規定做最終確定,還提及有42家公司獲准於國內測試自駕車輛。
但消費者監督團體Consumer Watchdog的辛浦森(John Simpson)表示,擬議的新規定恐允許科技與汽車公司「為所欲為地拿我們的道路當私人實驗室,威脅高速公路安全」。(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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