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額檢舉獎金 看得到吃不到?
【大紀元2017年10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怡欣台灣高雄報導)自從勇敢的屏東老農,揭發地下噁油工廠,引爆台灣一連串黑心油危機,中央因此修法,加重懲罰,並提高檢舉獎勵,「重大食安事件」最低給實收罰鍰50%、最高給到75%。不過,新法上路3年,據統計,全台目前發出共105案,總檢舉金1,294萬8,500元,換算平均每案發出12.3萬元,似乎都未有達「重大食安」撥款跡象,推估高額檢舉金,可能至今一件都沒發出去過。不過,值得一提的是,台中市,今年繞開冗長檢舉獎勵程序,率先響應中央政策,另找財源,給出兩筆百萬吹哨專案獎勵,讓檢舉人找回對政策的信心。
事情要回到3年前,屏東老農揭發郭烈成地下餿油廠,轟動台灣社會,由於當初「老農是跟環保單位檢舉」,授案機關不是衛生局,因此,無法以《食安法》相關辦法來撥給獎勵。當時,行政院與屏東縣政府以「特殊重大貢獻」為由,專案頒發200萬及40萬元獎勵。
老農英勇行為,促使中央修法,加重刑責與重罰,各地政府紛紛提高檢舉獎勵金,其中,嘉義市祭出「史上最高檢舉獎勵」實收罰鍰75%、台中市70%與高雄市60%,是全台獎金比例前三高。
不過,受限於「一罪不兩罰」原則,很可能檢舉人冒著生命危險具名檢舉後,「獎金看得到、吃不到」。中央獎勵辦法明訂:罰鍰必須「實收」,檢舉金才能「核發」。以餿水油事件來說,屏縣衛生局對主嫌郭烈成開罰4,800萬,2017年8月免罰定讞,衛生局表示,法院刑事判決定讞,仍可在3年內重新裁罰,最終,檢舉獎金就看到時候能收多少罰款,追繳時限10年。
當然黑心商也會採取行政救濟、拖繳、脫產、分期付款等方式來規避罰鍰,都可能造成地方收不到罰款。高市衛生局食衛科長陳建榮表示,獎金核發曠日廢時,沒人知道何時檢舉金會發放,檢舉人也會不耐煩,市府會提供案件進度讓檢舉人掌握。
食藥署企科組副組長遲蘭慧表示,為解決「一事不兩罰」產生的窒礙,2014年修《食品安全衛生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時,特增設第5條(吹哨人條款):只要地方認定屬「重大貢獻」、「內部員工」檢舉,地方可「另找財源」先發錢,專案獎金不受罰金入庫時間影響。
該項獎勵有鼓勵內部員工檢舉意味,特繞開收不到罰鍰窘境,讓檢舉人對政府有信心。不過,檢視各地方實際運作情形,修法至今3年,僅台中衛生局依吹哨條款,販售逾期冷凍食品案,各先發兩筆350萬元鼓勵金,原罰鍰70%獎金則要等罰款入庫後再撥。
高雄與嘉義市表示,一律採實收制,未另發吹哨獎金。高雄衛生局補充,雖未另發獎金,但首筆60%重大食安檢舉金,有望在近期撥出,去年底,一件逾期冷凍海鮮案,是檢舉案,目前刑事偵結、行政開罰中,對方繳款後獎金就能撥發。
全國食安檢舉金 三年發出近1,300萬
據食藥署統計,103年9月自106年6月止,全國共收到具名檢舉2萬8千餘件,其中,地方已核發檢舉金(成案並給錢)共105案,3年總發出檢舉獎金1,294萬8,500元。◇
機關 |
檢舉獎金發放規定 |
總發出獎金(103年9月自106年6月止) |
中央規定 |
一般20%、重大50%以上、特殊貢獻不受罰鍰入庫限制,可另給10~200萬元,吹哨者兩倍獎勵。 |
1,294萬8,500元 |
地方政府 |
食品檢舉獎勵辦法規定 |
核發檢舉獎金總數 |
嘉義市 |
一般20%,重大75%,不另給「額外獎金」。 |
104年:1.2萬(1案) 105年:11萬(2案) 106年:無具名領檢舉金案 |
台中 |
一般20%,重大70%,另先發吹哨(內部員工)獎金。 |
103年:2.8萬(7件) 104年:7萬(3件) 105年:11.2萬(5件) 106年:未統計。(另給吹哨獎勵700萬/2案) |
高雄 |
一般20%,重大60%,不另給「額外獎金」。 |
104年:3.2萬(3件) 105年:10.7萬(2件) 106年:2.4萬(1件) |
新北 |
一般20%,員工50%,不另撥「額外獎金」。 |
104年:174.3萬 105年:7.1萬 106年 55.4萬 |
資料來源:食藥署、各縣市衛生局 記者李怡欣/製表 |
責任編輯: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