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1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懿勝、陳凱特台灣台北報導)士林地檢署偵查浩鼎案,9日下午招開記者會宣布偵結,檢方認為中研院前院長翁啟惠涉嫌利用女兒帳戶,收受浩鼎董事長張念慈的三千張股票,不法獲利約九千三百萬元,依貪汙罪將翁啟惠及張念慈起訴;關於翁啟惠在浩鼎公布新藥解盲失敗當天出脫持股部分,因為罪嫌不足,難以認定有內線交易的犯行,決定不起訴。
台灣浩鼎生技公司新藥解盲效果不如預期、股價下跌,隨後翁啟惠女兒翁郁琇被發現在消息釋出前,賣掉所持有的浩鼎股票,遭人檢舉疑涉內線交易,士林地檢署遂以貪汙、內線交易等罪嫌將張念慈、翁啟惠等人列入調查。
內線交易 翁啟惠不起訴
針對內線交易部分,檢方表示,張念慈、許友恭、黃秀美、游丞德及廖宗志等5人,因職務關係知悉重大消息,在消息公開前後18小時內,以個人名義買賣浩鼎公司上櫃股票,犯罪事證明確,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罪嫌起訴。其中,張念慈賣股避損的不法所得2,419萬9,160元、游丞德不法所得113萬4,511元、廖宗志不法所得1,035萬5,179元;翁啟惠因為罪嫌不足,難以認定有內線交易的犯行,決定不起訴。
關於《貪汙治罪條例》部分,檢方指出,翁啟惠與張念慈因求學認識並進而共同創立科技產業,2人私交甚篤,翁啟惠在2006(民國95)年10月起擔任中研院長,隔年中研院開始將研發抗癌疫苗的相關技術以技術轉移、合作研究開發等方式與浩鼎合作。
然而張念慈為了降低成本及生產步驟,擬以浩鼎公司1,500張技術股為對價,取得中研院的研發成果,翁啟惠則表示應允。不過因為經濟部認為浩鼎發行技術新股案有疑義,再加上張念慈為加速浩鼎興櫃、上市,因而放棄以交付技術股方式賄賂,雙方僅達成期約賄賂。
張念慈為取得中研院「新一代酵素合成寡糖技術」專屬技術授權,改以潤雅公司名義洽談,並冀求翁啟惠以中研院院長身分從職務上協助,並以三千張浩鼎股票行賄,翁啟惠則利用女兒翁郁琇證券帳戶收賄。
檢方認為,翁啟惠身為國家最高學術機關中研院之院長,不思國家與人民所託以恪守法度、善盡職責,竟為一己私利而背於公務員之廉潔義務,於執行職務時期約及收受賄賂,實敗壞國家官箴並損及人民對公務員職務公正性之信賴,為維法治及綱紀,請量處適當之刑,以儆效尤。
檢:蔡英文胞兄查無不法
總統蔡英文胞兄蔡瀛陽先前曾被指為浩鼎大股東,對此士林地檢署指出,內線交易部分,並未查到蔡瀛陽有不法情事。
至於翁啟惠收受來自Optimer公司捐贈30萬美金部分,檢方表示,Optimer公司於與中研院洽談合作研究計畫之初,即知悉翁啟惠的Scripps實驗室將參與其合作案,且根據翁啟惠出具的官方信函中,亦證實款項即為Optimer公司與中研院欲合作研究之項目難認有對價關係;浩鼎大帳房張穗芬協助匯款部分,因無證據指出她知情內幕,此2部分不予起訴。◇
浩鼎案偵查大事記
資料來源:網路整理 記者陳凱特/製表
責任編輯:尚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