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1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報導)去年被裁定詐騙逾5,000元罪成的前富都名宴負責人潘鈺儀,原定昨日(週二)宣判,但主控官昨日呈交一份頤康基金會的聲明,反駁辯方律師早前以潘熱心捐款慈善為由,提請法官考慮從輕發落的陳詞,鑑於有新的供證提堂,此案改為明日(週四)宣判。
安省法官德爾(Nyron Dwyer)原計劃於1月14日給潘鈺儀判刑。但檢控官溫寶(Michelle Rumble)當天向法院遞交了新文件。這使法官需要重新思考如何量刑。
頤康提供新文件
潘鈺儀(Yuk-yee Pun,英文名Ellen)詐騙案的控方在安省法庭上表示,潘的好友之前寫的信有問題,其實潘沒向頤康中心捐100萬加元,也不是頤康董事會成員。
2016年12月,潘的華裔好友Patsy Lai在信中寫道,潘是大好人,多年來為公益事業做貢獻。潘向頤康中心捐了100萬元,還在頤康當董事。潘的辯護律師把這封信交給了法官,以縮短潘的刑期。
頤康基金會總裁蕭顯揚近日給法院寫信,以澄清事實。蕭表示,潘沒有向頤康中心捐100萬元,只捐了大約54.5萬元,其他善款至今並未落實。檢控官把這封信交給了法官。
安省法院記錄顯示,頤康中心為了追債,在2011年9月到民事法院起訴潘鈺儀本人與她開的投資公司Ellen’s Investment Holdings Ltd。半年後,頤康撤銷了起訴。
蕭顯揚還告訴法院,多年前,潘鈺儀曾在頤康當榮譽董事(Governor),這是頤康給主要捐款者的榮譽頭銜。潘大約在3年前失去了董事頭銜。另外,頤康的一間療養院是以潘父的名字命名的。2015年9月,頤康通知潘鈺儀:療養院將刪除潘父的名字,因為潘與頤康之間的經濟糾紛尚沒有理清。
潘案的華裔受害者吳先生(Henry Ng)告訴媒體,他希望潘能收到應有的懲罰,如坐牢。頤康基金會總裁寫的信說明潘的親友說假話。這會使法官對辯方講的話產生懷疑,從而影響判刑結果。
潘自幫頤康籌款是真?
星期二,潘鈺儀的另一位辯護律師梅薇(Christine Mainville)在法庭上表示,潘鈺儀向頤康捐了54.5萬加元,這是很大一筆錢,說明潘積極參與慈善事業。潘還在幫頤康籌款。潘在多倫多威斯汀王子酒店(Westin Prince Hotel)工作,她勸雇主贊助頤康舉辦的活動,如每年一度的籌款晚宴「龍宴」。
潘鈺儀走出法院後告訴媒體,她還在很努力地幫頤康籌款。本週六,大家將看到她的雇主威斯汀王子酒店是龍宴的主要贊助商之一。頤康(基金會總裁)卻寫信,說她欠數十萬元,這公平嘛?她希望大家思考一下。
不過,頤康發言人則表示,太子酒店是頤康龍宴贊助人,是太子酒店與頤康之間的簽約,而並非潘鈺儀本人。
安省法官將於本週四(26日)在新市給潘鈺儀判刑。
潘鈺儀和頤康之間的一本糊塗賬
潘鈺儀於1997年從香港移民加拿大,隨後創辦善美集團(Ellen’s Food Group Inc.),並擔任行政總裁。善美集團於2007年在士嘉堡頤康中心開了Sara’s Cafe餐廳。
頤康基金會董事會主席王裕佳曾告訴《大紀元》,潘鈺儀的公司欠頤康一些錢,比如餐廳租金。
王裕佳還說,潘鈺儀在頤康慈善拍賣會上買了一些東西,沒付錢。頤康給潘寄了一些帳單,多次通過書信和電話聯絡潘。但潘與她的公司一直沒付錢。
潘鈺儀於2014年7月2日宣布破產。《破產申請書》顯示,她的債務超過1,137萬加元。債權人包括頤康基金會、多家公司、多個政府部門等。
王裕佳說:「我們估計能拿回錢的幾率非常低。」王希望潘鈺儀能還清所有債務。若潘有能力還錢,希望潘記著頤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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