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1月20日訊】泰豐輪胎大火造成嚴重空污,桃園市政府環保局今天下午表示,將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重罰新台幣200萬元。
環保局表示,受限於空污法對於單一違規事件最高只能罰款100萬元,無法有效發揮警惕業者的效果,將行文環保署建議修法,提高罰鍰額度,達到阻嚇的作用,而泰豐輪胎因違反情節嚴重,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1及32條,從嚴開罰,合計處分200萬元罰鍰。
環保局指出,泰豐輪胎火災損失統計約有19萬條輪胎成品,廠房受損面積約3000平方公尺;大量輪胎燃燒造成當地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