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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局:職業駕照租賃車開Uber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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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1月16日訊】近來坊間流傳「只要領有職業駕照駕駛租賃車輛,加入Uber就不違法」。交通部公路總局今天表示,這對是錯誤訊息,不論用職業駕照或租賃車輛,加入Uber載客就是違法。

公路總局說,不論民眾領有普通或職業駕駛執照,若承租使用租賃小客車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都屬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的違規行為。

另依公路法第34條規定,小客車租賃業是以小客車租與他人自行使用為營業者,因應租車人租車需求由租賃業者負責代僱駕駛的情形,租車人與租賃業者自仍須以租車契約或出租單存在為前提。

若小客車租賃業者非提供租車服務,而是由其僱用駕駛人加入Uber從事計程車載客,已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0條相關小客車租賃業不得將供租賃車輛「外駛」且「個別攬載旅客」的規定。

公路總表示,依新修正後的公路法處罰及裁罰基準規定,Uber公司未經核准經營汽車運輸業,可處新台幣10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而駕駛人則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及車輛牌照4個月至1年或吊銷。

另若小客車租賃業僱用駕駛人加入Uber違規從事計程車載客,將依法處租業者9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按情節最重得廢止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

公路總局呼籲相關駕駛人或小客車租賃業者切勿以身試法加入Uber違規從事計程車載客,以免受罰;也希望民眾切勿搭乘非法營業的車輛,保障自身安全權益。(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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