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1月01日訊】(大紀元記者蕭軒台灣台北報導)美國DFS金檢發現兆豐金控旗下紐約分行有174筆、共76帳戶紀錄涉洗錢、逃漏稅的疑慮,紐約分行因違反美國《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重罰1.8億美元(約新台幣五十七億元)。
2016年8月22日高檢署邀集金管會、法務部、台北地檢署、調查局洗錢防制處召開閉門會議;台北地檢署8月23日將兆豐金前董座蔡友才列偵被告,限制出境;行政院兆豐案專案小組26日啟動行政調查程序,同日,兆豐與美國法遵顧問簽約,全面性建置KYC資料庫,逐筆清查2012年-2014年間匯款人及受款人交易資訊,且不排除會裁撤高風險地區的分行。
立法院財委會29日召開祕密會議,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表示,174筆交易未有任何一筆從台灣匯出,其中有兩筆從紐約匯到兆豐巴拿馬分行與箇朗分行,匯款人為台灣金融機構。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違反洗錢法期間自2012年開始持續至2015年,建議金管會擴大調查範圍,調查涉及洗錢可疑帳戶的最終受益人與最初開戶資料。
行政院11月3日表示,兆豐案匯款交易資料已全面查清,金管會、法務部、財政部及兆豐金董事長張兆順等相關人員列席,檢方亦針對台灣受款人及匯款行進行調查,待釐清是否涉及洗錢後會再向外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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