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9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多倫多編譯報導)週四(9月8日),歐盟法院代理檢察長門格茲(Paolo Mengozzi)表示,歐盟與加拿大2014年達成的航空乘客信息共享協議中,部分內容違反歐盟基本權利憲章(EUCFR)內容,一旦有衝突,多數情況下,法官只會聽從顧問意見。鑒於此,雙方在正式簽署前,應重新起草協定內容。
門格茲說,加拿大與歐盟協議,使得政府無需嚴格遵守防恐犯罪打擊規定,隨意使用共享乘客信息,同時還給加拿大政府提供便利將信息轉讓給其它非歐盟國家。但如滿足一定條件,如不搜集敏感信息,詳細列出信息被搜集當事人此前犯罪記錄,只搜集有恐襲擊正當嫌疑的旅客信息等,雙方協定還是有可能符合歐盟基本權利憲章要求的。
有人喜有人憂
近年全球恐襲擊事件頻發,尤其今年歐洲連續發生數起恐襲,許多國家都紛紛強調旅客信息保存和共享重要性,並加快合作步伐。然而,門格茲的這番話,就好似當頭一棒。
今年4月在歐洲議會成功主導了《旅客訂座記錄》(PNR,包括旅客姓名、旅行日期、行程記錄、機票、聯繫信息、旅行社和其它相關信息)立法的歐盟立法委員科克霍普(Timothy Kirkhope)說,在目前這種安全威脅情況下,說這些話一點也不負責任。加拿大政府代表說,歡迎門格茲提供更多解釋,在雙方根據歐盟基本權利憲章和法律就PNR達成最後協定前,加拿大會繼續與歐盟密切合作。
去年歐洲法庭出於美國大規模監控擔憂,廢除歐盟與美國的一項信息共享框架協議。隨後,歐盟和美國又起草了另一份商業數據轉讓協議—《歐盟美國隱私護盾協議》(Privacy Shield),但外界普遍認為會遭受隱私倡導人士強烈反對。這當口上,門格茲又說出這番話來,更是不詳這兆。
對於門格茲的這席話,政府頭腦們是傷透了腦筋,但公民權利倡導團體和自由派政治人士卻聽得是喜滋滋,認為門格茲說出了隱私的重要性,即使面對安全威脅,也要重視隱私。歐盟議會荷蘭議員Sophie In』t Veld說,多年來大家一直懷疑是否有必要簽署歐盟旅客信息轉讓協定,並質疑其法律依據。
責任編輯:滕冬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