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tvsmo.com

「野孩子」難管教 干預令對象最小僅十歲

人氣: 51
【字號】    
   標籤: tags: , ,

【大紀元2016年09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瑞安墨爾本編譯報導)由於維州家庭對具有攻擊性、無法控制的孩子難以管教,法庭不得不對年僅十歲的孩子下達干預令。大多數干預令用來保護父母和其他兄弟姐妹免受人身傷害。

據《太陽先驅報》報導,兒童法庭(Children’s Court)的數據顯示,2016年每個月有100名未成年者受到來自法庭的干預令,在過去的六年裡,法庭下發的干預令高達6000份左右。

令人擔憂的是,有94份干預令是對10至12歲的少年發出的。在極端的情況下,法庭下達人身安全干預令用來阻止校園霸凌,或用來保護受到威脅的孩子。

維州衛生與公眾服務廳(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的工作人員也會對在住宿託管服務單位(residential care units)里威脅或恐嚇工作人員和其他住戶向法庭申請干預令。

然而維州法律研究院(Law Institute of Victoria)反家庭暴力發言人Caroline Counsel說,大多數家庭申請干預令是為了解決青少年犯罪問題,目的是保護其父母和兄弟姐妹。

Counsel說:「這是個可怕的決定,但一些父母不得不這樣做。對年紀輕輕的孩子來說,下發干預令是不得已的最後的手段;但對年紀稍大的、對父母有人身傷害行為的孩子,你別無選擇。」

現在,針對未成年人的干預令被兒童法庭和維州警局廣泛運用,但Counsel警告說,通常干預對象和父母都不清楚,嚴重違反干預令的行為會被判處最高兩年的刑期。

據家庭暴力皇家調查委員會(The Royal Commission into Family Violence)三月份的調查文件顯示,青少年家庭暴力是個隱藏的、但日益嚴重的問題。

該報告稱:「父母往往由於感到羞愧、自責或害怕孩子留下犯罪紀錄,而不願意向警察報告孩子的行為。」

反對黨兒童事務發言人Georgie Crozier說:「對政府託管下的兒童發出干預令是令人憂慮的,州長安德魯斯(Daniel Andrews)需要立即展開調查。」

責任編輯:李欣然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