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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政治

財新網:司法部律師事務所新規遭強烈反彈

李離用自己寶貴的生命,維護了晉國神聖的法律!(shutterstock)

【大紀元2016年09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採訪報導)近日,大陸司法部修訂發布《律師事務所管理辦法》(簡稱《辦法》),要求律師事務所不得放任、縱容本所律師實施六類行為,否則遭行政處罰。該《辦法》一出台就遭到律師界的反彈。律師們稱之惡法,要予以抵制,甚至稱官方用管奴才的辦法管理律師。

9月6日大陸司法部修訂的《辦法》,將於11月1日起執行。其中增設的律師事務所管理責任,如果律師事務所放任或縱容律師的六類行為將遭到行政處罰,包括律師以串聯組團、聯署簽名、發表公開信、舉牌、打橫幅、喊口號、聲援等方式,或者就個案召開研討會,或者炒作案件等行為。

這個《辦法》的出爐,被大陸律師們認為是惡法出台,連大陸黨治下的媒體都看不過眼,予以負面報導。據財新網報導,該條款引起律師界意見反彈,律師事務所多位主任表示,對律所的監管要求過於苛刻,不符合律師行業市場化發展規律。

報導引述北京市才良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才亮的觀點:條款中「對本人或者其他律師正在辦理的案件進行歪曲、有誤導性的宣傳和評論,惡意炒作案件」等規定缺乏法律依據且實踐中難以認定。

王律師反問:「甚麼是歪曲,甚麼是誤導,聶樹斌案件,大家能不能說?遇到公共事件、大家能不能說呢?」

報導也引用憲法學者、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千帆的觀點,律師訴訟之外的思想、言論,看是否違反既有法律,如果這些言論是合法的,那麼就受《憲法》言論自由的保護。「司法行政機關和律所沒有必要在國家法律之外額外管制律師的言行,也確實無權力管。」

他認為,法治的進步很大程度上要靠社會輿論。「中國目前需要律師勇敢執業,司法機關如果沒有犯錯的話,完全可以不受輿論的影響,而不應該控制律師的行為,禁止其將真相披露給公眾。」

北京的黃漢中律師接受大紀元記者採訪時表示,「非常贊同張千帆老師的觀點,《辦法》對事務所和律師非法設定義務,沒有憲法和法律依據。用行政規章限制律師言論自由的憲法權利,荒唐而且無效。」

他指出中共當局出台這個惡法的目的:「有人打你的時候,你不能喊疼,更不能大家一起喊,這才是好奴才,但不是好律師。用管奴才的辦法管律師,是制定這個《辦法》的真正目的。」

北京的余文生律師向大紀元記者表示:「司法部的這個新的規範其實是盜法行為,實際上應該叫部門規章。可它涉及到一些內容、涉及到一些辯護,比如甚麼邪教、甚麼律師舉牌很多方面,要事務所承擔責任,說你沒有制止律師行為。實際上將律師的個人行為輿律師事務所綁在一塊,包括律師一些個人非律師執業行為也都綁在一塊,限制了律師個人自由。」

他強調,「這是一個典型的惡法。雖然不是法律,但它行使是惡法禁令,所以我覺得對這個惡法要堅決抵制。」

他還表示,這個惡法的出台既沒有徵詢律師的任何意見,也沒有得到人大部門的批准,只是司法部發的一個規範性文件,它沒有任何的審批手續,想怎麼著就怎麼著,這是極其專制的一種體現。

「實際上就是縮膊律師的手腳,律師不能通過一些正常途徑發聲的話,那還要律師幹甚麼。現在中國本身就是一個專制政府,再把律師的聲音壓制住,那就甚麼都沒有。」

據維基百科介紹,財新傳媒(英語:Caixin Media)是大陸一家主營財經類新聞的傳媒集團,由《財經》雜誌前總編輯胡舒立發起創建。財新傳媒有財新網(caixin.com)、《新世紀》週刊、《比較》雜誌、《中國改革》雜誌等;總發行人兼總編輯胡舒立被西方媒體譽為「中國財經界最危險的女人」。香港《蘋果日報》曾報導胡舒立與王岐山關係匪淺,財新傳媒創立在王岐山支持下已成業界翹楚,有不少重大政經獨家新聞。

責任編輯:孫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