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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州低收入者處境凄慘 出租房需良好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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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9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瑞安澳洲墨爾本編譯報導)維州的高昂房租令低收入者難以承受,他們中一些人租房環境惡劣,生活艱難,甚至淪為無家可歸者。相關機構呼籲政府修改法律,引入出租房最低標準。

據《時代報》報導,Loretta Medcraft今年5月從塔斯馬尼亞搬到墨爾本想離家人和朋友們近一些。她在Sunshine區與5名男子合租了一套住房,一間卧室裡住著她和她的4個孩子。每月租金450澳元,外加各種帳單,占了她40%的收入,而這是她所能負擔得起的全部。

房間里老鼠肆虐,它們爬過Loretta熟睡的孩子,爬進被褥,鑽到枕頭下;孩子們吃早餐時它們在餐桌上肆意橫行。不管是誘餌或是捕鼠器,甚麼都無濟於事。

後院堆滿了垃圾,孩子們玩起來不安全,公共交通也很少。但是10歲的Lynkon喜歡當地的小學,而且有媽媽在身邊,所以她們就這樣忍受了下來。

房東拒絕採取滅鼠措施,讓她的室友處理掉後院的那些垃圾。一星期前,室友把她們一家趕了出去,稱孩子們不關燈。於是她們無家可歸了。

絕望中,Loretta向緊急住房服務機構求助。過去的一週,她們住在墨爾本西區Ardeer的一個條件極差的汽車旅館裡。那裡沒有廚房,早餐是外賣土司三明治和一壺果汁。孩子一直咳嗽。外面,一條主路橫貫在汽車旅館和遠處的巴士站之間,站在屋頂,可以看到18公里以外墨爾本耀眼的摩天大樓。

墨爾本住房承受能力惡化的危機意味著城市街道上的露宿者會越來越多。上次的人口普查顯示,95%的無家可歸者並沒有露宿街頭。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如果Loretta全家住在墨爾本「飽受詬病」的分租房(rooming houses)裡,他們就能要求房東採取行動了。因為分租房受嚴格的最低標準約束。但私人出租房屋沒有這樣的要求,因此弱勢的租客不得不犧牲健康和福利而接受不合標準的住房條件。

不過維州大多數出租房的狀況相對還是比較好的,但是住房福利倡導者稱「極少數」不符合基本標準。他們多年來一直在敦促州政府引入出租房最低標準。

無家可歸者管理委員會(The Council to Homeless Persons)、租戶聯盟(Tenants Union)和老年人住房(Housing for the Aged)等組織,希望住房租賃法可以被徹底修改。目前政府正在審議相關事宜。

最高法院上週作出了一個里程碑式的判決,裁定租客有權要求所租房屋得到良好維護。這項裁決將為維州25萬多位低收入者開創先例。

維州消費者事務廳廳長Marlene Kairouz說,所有維州人都應該住上安全、可負擔得起的房子。任何改革都應兼顧房東和租戶雙方的利益,在保護房東財產的同時也為租戶提供安全的居住環境。

責任編輯:李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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