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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公車停靠區 高市公車紀錄器可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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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9月11日訊】常為圖方便而臨停或違規將車子停放在公車停靠區的民眾要注意了,高雄市已通過公車行車紀錄器拍攝到停靠區車輛違停或併停,可以作為警方取締依據。

市府交通局今天指出,高市府道安會報通過即日起公車行車紀錄器「可以抓違停」,只要公車行車紀錄器拍攝到公車停靠區車輛違規停車或併排停車,業者可以提供紀錄器作為警方取締依據。

市府副市長許立明表示,公車業者可提供違停影片或擷取照片上傳警察局舉發,還給市民朋友順暢的交通環境。

市府指出,今年以來在公車停靠區以人工拍照檢舉違停共125件,業者大多派員到公車站牌處對違停車輛拍照存證,但拍照時容易受到民眾恐嚇,且礙於人力不足,無法有效即時拍照舉證。

市府於8月份道安會報通過交通局所提,運用市公車上的行車紀錄器或裝置其他可行技術,配合警方進行違規停車與併排停車取締。

交通局長陳勁甫指出,透過公車行車紀錄器舉發車輛違停,除可彌補警力不足,也可讓駕駛人免除僥倖心態還路於民。

道安會報同時公布105年1到7月A1 (指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事故統計,顯示死亡人數100人,較去年同期101人減少1人;A2(造成人員24小時後死亡)類事故受傷人數4萬918人,比去年同期4萬2508人減少1590人,其中以聯結大貨車肇事減少93人最多。

交通局說,主要肇事原因以未依規定讓車及未注意車前狀況最多,將加強宣導民眾注意安全,同時也請警方紓導路口交通。(轉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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