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8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一名華裔婦女於療養院摔傷後,委託律師進行意外傷害索賠,日前贏得2萬多元賠償(扣除律師費用後所得)。不曾想,她將支票存入銀行後,卻被療養院追她付賬,要她自付這段期間所有住院費用。
該婦女這下犯了愁,30日到聯成公所求助。因為她移民來美後沒有工作點數,但是身體有傷殘,因而獲得政府的白卡醫療補助等福利,她擔心現在支票存入銀行,她的存款如果超過政府規定領取福利的相關標準,就會失去現在享有的福利。但是到手的賠償又不可能不要,真是兩難。
聯成公所顧問趙文笙說,這種問題很常見,正確的做法是在求償官司了結前,與自己的代表律師商量好賠償金的處置辦法。
他說,原則上,賠償金只要「合情合理」的使用,福利可以不受影響,例如,為身後事提前做預留,從賠償款中將這筆殯儀費預留出來,或者聯繫專業律師設立一個信託(Trust),將財產轉移至這個信託,那麼她還能繼續享受白卡的醫療福利。
不過,就算這名婦女現在補辦,為身後事做預留、設立信託,趙文笙說,她現在被療養院追債數千元住院費「還是需要支付,這是在她辦理預留之前發生的債務。」
而在預留生效前,她還要繼續自付療養院的費用,而養老院可不便宜,可能很快耗盡她那筆賠償金,「一個月4、5千元,住一圈錢就沒有了。」
直到該婦女把賠償的錢花完後,銀行存款達到政府規定的低收入標準,她才能繼續花費政府金錢住在療養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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