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8月03日訊】山西晉城煤商程幼澤在其經營的兩個煤礦被當地警方變賣後提出申請公開信息。8月1日,其代理律師朱孝頂得知,晉城警方以程幼澤申請公開的信息是該機關依法履行刑事司法職能過程中製作的信息為由,不予公開。
據《京華時報》報導,程幼澤申請的是其承包及實際經營的兩個煤礦的存煤被晉城警方變賣的相關信息。
據此前的判決書顯示,警方以非法生產為由,扣押、變賣該兩座煤礦23萬餘噸原煤,之後澤州縣煤炭局分兩次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沒收原煤共23萬餘噸、罰款1.5億余元(人民幣,下同)。2012年,這兩份決定書均被山西省高院終審判決撤銷,但被扣原煤至今未能返還。
程幼澤曾3次入獄,今年5月26日因高調出獄再次被抓,並於6月8日因涉嫌擾亂公共秩序罪再被逮捕。
7月14日,程幼澤向晉城市公安局遞交了兩份《信息公開申請表》,要求公開其承包的澤州縣高都鎮聯辦泊村煤礦及其實際經營的智搏煤業有限公司的存煤被晉城市公安局在2009年「8•7」專案組扣押的數量、被變賣的數量、價款明細及變賣原煤所得價款的去向。
上述兩份申請表分別提到了山西省高院(2012)晉行終字第6號及第51號行政判決書。判決書指,程幼澤係澤州縣高都鎮泊村聯辦煤礦的承包人、山西智搏煤業有限公司的實際經營者,晉城市公安局在澤州縣煤炭工業局對該兩個煤礦做出處罰決定之前,已扣押該煤礦的存煤,並將所扣原煤變賣,法院判決澤州縣煤炭工業局對該礦做出的處罰決定違法並予以撤銷。
程幼澤的妻子曾對媒體表示,程幼澤出獄當晚曾說將繼續追要被變賣的原煤款。程幼澤於7月19日在看守所手寫的聲明稱,「因2009年省公安廳、晉城市公安局『8•7』專案組查封、變賣我合法生產原煤38萬噸、價值逾億的資產去向不明,我懷疑這次『黑老大高調出獄』是有人想阻止我出獄追要煤款。」
朱孝頂稱,程幼澤在看守所告訴他,38萬噸是煤礦生產記錄上的數據。
7月15日,朱孝頂前往山西省高院,要求複製該院關於前述兩起行政案件的卷宗,包括晉城市公安局當時向煤炭局移送的公函、查封扣押變賣相關原煤的數據等材料,被工作人員以「若允許複製有可能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為由拒絕。
朱孝頂介紹,接下來他們將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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