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8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周月諦多倫多報導)加國華裔退休工程師在4年前被騙62萬加元。安省法官於8月25日判決,前加國餐飲集團華裔女老闆潘鈺儀(Yuk-yee Pun,英文名Ellen)的詐騙罪名成立。具體量刑將於6週後公布。潘鈺儀對判決不服,稱要上訴。
法官:控方證據確鑿
法官德爾(Justice N.B. Dwyer)在法庭上宣布,潘鈺儀的詐騙罪名(5000加元以上)成立,控方的證據確鑿。詐騙罪是比較嚴重的罪行。
法院的判決書稱,吳先生給潘鈺儀62萬加元買地,然後這筆錢就消失了。潘沒用這筆錢買地,多次承諾吳先生要把錢還給他,但一直沒兌現承諾,而是一拖再拖。4年半過去了,吳沒拿回一分錢,也沒獲得任何地皮。
法官德爾說,吳先生(Henry Ng)是控方唯一證人,他的證詞是可靠的、有信譽的。潘鈺儀的辯方律師帕克(John Park)沒能推翻他的證詞,也拿不出相反的證據。帕克說潘還給吳2萬加元現金,但拿不出證據。
法官將在6個星期後宣布如何懲罰潘鈺儀。多倫多刑法律師普樂德(Donna V. Pledge)表示,5000加元以上詐騙罪的最高懲罰是有期徒刑14年。犯人可能要付罰款。但加拿大犯人很少接受最高處罰。
潘鈺儀:我才是最大受害者
59歲的潘鈺儀聽到判決後感到很冤枉。潘在法庭外告訴媒體,她決定上訴,打算更換辯護律師。
潘鈺儀說,她才是最大的受害者,她被紅石公司(Redstone Investment Corp. and Redstone Capital Corp.)騙了。潘鈺儀說,在此案子過去的審理過程中,她一直沒把紅石公司的事說出來,也沒向法院遞交相關文件。
紅石公司位於多倫多,曾從事投資業務。安省法院文件顯示,紅石公司於2014年8月在多倫多宣布破產,債務高達5,440萬加元。
潘鈺儀說,她的朋友會幫她請更大的律師,向法院遞交更多文件,把所有真實情況在法庭上說出來。她相信法院一定會作出公正的判決。
「因為我被很多人告,我破產了。法院又判我有罪,我覺得好不公平。我很有信心,我沒有罪。我沒有拿他(吳先生)的60萬元。」潘鈺儀還說。
受害者盼潘鈺儀坐牢
69歲的吳先生在法院外告訴媒體,法官作出了公正的判決,他感到高興。他希望潘鈺儀坐牢,這是合理的處罰,因為她騙過很多華人的錢。他希望坐牢能使她接受教訓。
吳先生說:「這個案子對我的生活影響很大。在過去4年半的時間裏,我一直是受害者。我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給銀行,然後每月付1,750元利息,連續付了4年半的時間。如果我沒錢了,銀行有權賣房子。」
警方曾逮捕潘鈺儀,她獲得保釋。法官判她有罪後,她本來應該回拘留所,但她不想回去。法官在星期四延長了潘的保釋期限,條件是她付1,000加元的擔保金,在24小時內把護照交給約克警方,以避免她逃離加拿大。
此案的下次開庭日期是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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