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8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曾漢東台灣宜蘭報導)目前國內家禽生鮮肉品已全面電宰化,禽肉上市前都須經由專業屠檢獸醫師衛生檢查合格後方可上市,宜蘭縣政府為維護民眾食用禽肉安全及縣內養禽產業永續經營,已於104年10月21日公告「宜蘭縣轄內雞、鴨、鵝及火雞等活體家禽禁止沿街展示、陳列及販售」,違者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規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民眾若發現活禽運輸車輛有沿街廣播、陳列或販售交易情形,可持影像證據逕向宜蘭縣動植物防疫所(03-9602350)檢舉,以共同維護本縣家禽產業及民眾食用禽肉安全。
禽流感病原不耐高溫,禽蛋肉類煮熟後再食用,拒絕購買來路不明之活禽,「不驚擾」、「不接觸」、「不餵食」野生禽鳥,勤洗手,並與牠保持距離,禽流感莫恐慌,做好衛生管理保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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