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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彥文殺女友案 民事1,261萬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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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8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懿勝台灣台北報導)有「台大宅王」之稱的張彥文,於2014年9月因懷疑林姓前女友另結新歡,當街砍殺林女47刀致死,一審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22日辯論終結,張男父母願意賠償死者家屬1,261萬元,雙方達成和解。

北院22日第四度開庭後辯論終結,張家的律師帶著450萬元支票出庭,代表張家表示,願賠償死者父母請求的1,261萬元,並在法官的見證下,由雙方委任律師簽下和解筆錄。

扣除450萬元後,剩下的賠償金811萬元,張家表示願按月支付死者父母1萬元,直到支付完畢,等於需要67年又7個月才能付清。對此,網友表示,屆時台大宅王都快要100歲,質疑死者父母是否能拿到全部的賠償。

張彥文2014年向前女友林女要求復合不成,再加上懷疑林女另結新歡,當街砍殺前女友47刀致死,台北地院認定張彥文認罪且有教化可能,依殺人等罪判處張男無期徒刑,全案上訴二審。◇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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